近日,据媒体报道,河南平顶山大三学生李某,在公司通宵游戏直播近9小时后,清晨六时许下播回到校外出租屋休息时猝死。直播动态显示,猝死前曾连续五个晚上通宵直播。
事发后李某的父亲李先生说:现在公司说他不是公司员工,因为李某跟公司签的是合作协议。只有学校在学生实习期间为其购买了一份保险,目前正与保险公司联系。
据该直播公司的说法,公司与李某并不是雇佣关系,李某还有其他的兼职。直播公司负责人还列举了四点澄清此事与公司无关:第一,他是在住的地方死亡的,不是上班时间;第二,他住的地方不是公司提供的;第三,彼此没有劳动关系;第四,公司没有任何剥削他的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该公司真的没有任何责任吗?
作为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我们认为,该直播公司负责人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并不能完全免除公司的责任。诚然,公司与该实习生签订的合作协议会将彼此定性为合作而不是劳动关系,但在该案已经获知的信息中,公司在其开启合作后提出了大量的考核要求,比如直播时长(要求每月开播有效时长不少于240小时)、开播有效天数达到每月26天、主播上传短视频每月15条等等。
这是典型的灵活用工案例,好比外卖平台的配送人员、滴滴平台的司机、货拉拉的货运司机等。但是该公司已经涉嫌偷换概念,将事实劳动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了。灵活用工是国家大力提倡和允许的新型就业形态,但企业也不能偷换概念为所欲为。否则必将受到处罚。魔鬼和天使只在一念之间。
更重要的是,该直播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是缺失的,不专业的,才会导致了如今的局面。该案件中的实习生家属如果提起诉讼,直播公司可能会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中国网络主播生态调查报告》显示,以各直播平台top1000的主播为例,其平均的累积收入是199665元。45%的主播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17%的主播月直播收入在5000-10000元之间,超3万元的仅有13%。
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主播收入还不如城市小白领。从主播生态来看,网红主播也是“赢家通吃”。统计显示,排名前5%的主播收入,占到了平台主播全部收入的92.8%,其中1%的主播就占全体主播总收入的80%。
所以,网红也好、主播也好、职场打工人也罢,都应该意识到,工作和生活的平衡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健康的关注。赚钱应建立在保证充分休息和身体健康基础上,而不是以牺牲身体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打工人也应该学会适时地停下来,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去享受生活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