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在医疗健康领域持续深化开放,医疗健康产业即将步入一场深刻的变革浪潮,这对民营医疗机构及整个医疗行业或将产生多维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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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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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公告,同意自即日起,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等6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旅行社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
公告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抓紧对本部门、本省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与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还宣布了关于医疗行业的重大举措:
将允许在沈阳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以中外共同捐资方式,按相关规定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允许外商在杭州市、广州市、成都市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依法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在今年3月5日两会发布的《2024政府报告》中提及,加大吸引外资力度,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医疗服务行业的外资准入、社会办医的政策正在日益放开。
首先市场多元化得以促进、外商的加入将引入国际化的服务理念与管理经验,激发行业内竞争,推动服务质量的提升。其次,资本的注入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带来新的活力,有助于改善设施、拓展服务范围,加速行业创新和技术应用。合作机会随之增多,民营机构与外商可共建项目,共享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与互利共赢。
随着中国在医疗健康领域持续深化开放,医疗健康产业即将步入一场深刻的变革浪潮,这对民营医疗机构及整个医疗行业或将产生多维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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