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村民在自家平房顶安装光伏发电板影响邻居通风、采光,邻居要求其全部拆除遭拒后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法院综合考虑原告的采光、通风情况,以及支持国家提倡的绿色、低碳、环保的清洁能源利用方式,最终判令被告村民对房顶上光伏发电板的位置进行合理整改。
该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翟某、隋某系同村南北邻居,翟某居北,隋某居南。2022年5月,隋某将自家平房屋顶出租给某光伏厂家,让厂家在其平房屋顶上安装了三组半光伏发电板。翟某认为隋某安装的光伏发电板导致其家中的采光、通风受到了影响,夏天闷热,冬天阴冷,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双方通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协商仍无法解决。2023年11月,翟某一纸诉状将隋某告上法院,要求隋某立即拆除平房上的所有光伏发电设施,保证翟某一家正常的采光和通风。
法院受理该案后,多次到现场实地勘验,确认隋某家平房上的光伏发电板分布为北侧三组,南侧半组。最北侧一排发电板柱子离地高约3米,由北往南第三排发电板离平房南侧边缘尚有20至30公分距离。光伏发电板对原告房屋的采光、通风均造成不利影响。
法院主动联系光伏安装厂家,再次来到现场勘查,在不影响原告采光、通风的情况下制定出以下整改方案:1.将隋某家平房最北面一排17张光伏发电板全部拆除;2.将在靠近原告房屋一侧安装的逆变器拆除,另行安装在南侧光伏发电板第一排柱子位置;3.将南北并排的发电板之间的缝隙扩大2至3公分;4.将所有的光伏发电板整体南移20公分。
一审法院以上述整改方案作出判决后,翟某不服,提起上诉仍坚持要求全部拆除。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