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农村当中,到底谁说了算的话题,我来说说在乡下工作遇到的情况,和个人的一点粗浅认识,与广大农民一起讨论。
平时许多农民都在说:农村就是书记、村长说了算,他们有权,他们说一就是一,别人不能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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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农村,农民就是不愿意管村里的那些闲事,因为农民自己种自己家的地,自己过自己的小日子,没有闲心去管那份闲事,集体好坏对自己也无关,村干部爱咋样就咋样吧。
正是因为农民缺少参政的意识,有些心素不正的村干部就钻了这个空子,把自己当成了村里的老大,在村里欲所欲为,把集体的家底子当成自己的财富,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有些村干部不顾农民的利益,克扣农民的各种补贴款;有的强行侵占农民的土地;有的搞优亲厚友,为自家人和亲友办理不正当“低保”;在拆迁征地方面挿手捞取个人好处。
要说农村的事情到底谁说了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说法,农村的全体村民大会才是农村的最高权力机构,广大农民才是农村的真正主人。
那么,为什么其他机关都是一把手说了算,而农村就不一样了呢?因为农村实行的是村民自治,是一个村民自治的群众组织,说白了也就是个群众性的团体,这样法律就把权力赋予了全体农民。
村委会本身是没有权力的,村长、也就是村委会主任也没有什么权力,他们是通过村民授权后,去执行村民大会的决议和农民的意愿,而不是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村委会的权力,是广大农民给的,村里的大事小情应该由广大农民说了算。
村委会研究决定的事情,如果不符合要求,村民代表会议可以进行开会否决;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的决议,村民认为不合理,村民大会可以否决。(网络图片)
在农村工作期间,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这个村有部分土地被依法征用了,村里收到了一部分土地补偿款。村里后迁过来的小媳妇们,因为当时没有分到土地,就组织在一起,抱成团,找村干部闹着要求分配这部分补偿款,以钱顶地。
村委会干部扛不住闹,就研究决定,要把这部分土地补偿款分配给这部分人,这样村干部也就安稳了。
村委会干部研究决定后,就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想走走过程,用村民代表为村干部遮掩。这样也好向农民有个交待,意思是已经召开村民代表会了,是村民代表表决通过的,村干部没有责任。
本来村民代表的表决,需要用投票的方式,可是为了蒙混过关,就草率的用举手的方式通过。有些村民代表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决议就通过了。
不想,事情很快传到了大家的耳朵里,大部分农民不同意,要求重新表决。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全体农民重新进行了投票表决,结果否决了以前那“两个会议”的决议。最终,这部分土地补偿款,没有按照村委会的意图分配,而是按照村民大会的投票结果,扣除集体提留20%外,其余部分按全体农民平均进行了分配。
这个结果,不仅符合全体农民的意愿,也符合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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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件事,广大农民不仅进一步学习了法律知识,农民的参政意识也更进一步增强。农民从中真正懂得了:农村的事务,还是农民说了算。
农村的一些事,农民监管得严,集体就少受损失,农民的利益就少受侵害。农民不把集体当回事,有人就会惦记着集体这回事,就会来挖集体的墙角。
在农村,一些村干部的违法行为,都是因为农民不愿意参与,怕管了闲事,得罪了人,所以就成全了个别人。农村的事情,就要大家来管理,集体的财产农民人人有份的,《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以后,农村所有的资产、资源,包括荒山野岭,凡是村里管辖的一切,都是农民共同的财富,农民切不可放任自流。农村的事务,由农民说了算,是有法律规定和法律支持的,农民就要挺直腰杆,做农村真正的主人。
算你也还是个有识之士,有个初步了解,不错吗?再接再厉。为民发声。
习惯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