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村民代表开会该不该给报酬?应该给多少比较合理?这个问题,广大农民也是众说不一。
有的人认为:村民代表参加会议,是他的责任和义务,既然已经担任了村民代表,就有义务参加会议,给钱是不合理的;也有人认为:过去农村开会都是利用业余时间,为什么现在就不能利用晚间开会,有很多代表本来就是些闲人,那就是有意要给村民代表开钱;还有人认为:村民代表开会就是用钱贿赂,让村民代表替村干部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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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村民代表,既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同时又是一个普通的农民。
既然是这样,那么村民代表开会,到底该不该付给报酬?给多少算合理?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方式?
农村改革初期,村民代表开会是不付给报酬的。那个时候,农村的每一个农民都是有“义务工”的说法,农民除了要向国家缴纳农业税以外,还要向村委会缴纳“统筹款”和“提留款”,另外每一个农民,每年还要岀10个到15个“义务工”,用于农村植树,修路,修水渠,防汛等公益事业,有的农村还会更多一些。
这样村民代表开会,有的农村就用农民应岀的“义务工”来抵顶,村民代表每召开一次会议,就减少一个“义务工”。
有的农村就是什么也不给,也不抵顶义务工,到年末发一点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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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这里,另有我们独道的做法。
那个时候,我在一个村里担任党支部书记。村民代表和党员每年都要召开好多次会议,但从来不给报酬,也不给纪念品。我觉得党员和村民代表在农村,是一个比较先进的身份,他们参加活动,或者是开会,这是他们行使权力的一个机会,也是他们的义务,用给报酬的方式有失他们的身份。
再则,村委会或者党支部开会,一般都是有些事情要研究,要表决。这样如果付给党员或者村民代表报酬,有用钱收买的嫌疑。
但农村实行单干后,农民都有自己的事情,有的农民要忙些自己的农活,有的农民要外岀打工,如果参加村里的会议,就要放下自己手里的活,外岀打工的农民还需要向老板请假,甚至还要耽误工作,耽误赚钱。
于是,我们从我们的实际出发,解决了党员和村民代表开会,因报酬岀现的不合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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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集体机动地里面拿岀两亩多土地,办起一个小苗圃,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义务培育一些珍贵苗木,用党员和村民代表自己劳动换来的钱,反过来为党员和村民代表开会支付报酬。
苗木卖完以后,由村集中统一管理,直接上村财务账面,实行专款专用,笔笔清楚,大家共同签字走账。这样农民没有反对意见,党员和村民代表开会虽然误工,但又不减少个人收入。每个村民代表参加一次会议仅半天时间,半天的误工费30元,我看不多也不少,也算是公道价。
许多农村,在村民代表开会给报酬这个问题上,农民觉得不公平,还是在操作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比如不开会,让农民签个字就给钱;要么报酬过高,农村个别村干部觉得村代表都是自己提名的,和自己不是外人,就随便多给一点;也有的地方村民代表开会不给报酬,硬让村民代表来开会,所以村民代表不愿意参加,所以就走走过场,用个别签字代替开会。
这些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农村事务需要村民的监督,“村民议事”就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不依法行政,有些事情,村干部是难以担责的。
如今农民是自谋生计,村委会召开会议给适宜的误工补贴,是很正常的,但给多少合理,应该根据实际而定,过高过低,都不合理。经济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不能相提并论。
总之,村干部想做好农村的工作,就要一碗水端平,办事公道,不谋私利,农民还是非常通情达理的,关键是村干部办事要岀以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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