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农村的村民代表,不仅农民群众有意见,村民代表也有怨言,村里的许多事情让村民代表背了黑锅。
为什么会岀现这些问题?说到底就是两个原因:一是村民代表选举不规范;二是村民代表开会不规范。所以,在农民中间产生了许多误会。
在个别农村,村民代表实行村干部提名,让谁当村民代表,谁就是村民代表,把自己家的七大姑八大姨都弄进了村民代表的队伍里;也有个别农村,不按程序开会,村民代表开会走过场,代表还没弄明白村干部的意图,就签了字,代表签了字,领到了工资,会就开完了;更有个别农村,根本就不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当回事,村里有事了,就随便走访一下,找几个村民代表,让代表签个字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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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村民代表选举,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并不是村干部随便找个人就能当村民代表,更不能找自己家的人,要通过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才真正有效。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办法),村民代表选举有两种方法:
一种方法:是由村民小组,也就是原先大集体时的生产队推选,要组织农民共同推选,不是靠某个个人说了算。
另一种方法:是把全村所有的农户,按照居住就近、方便联系的原则,五到十五户划分一个“联户组”,每个“联户组”推选一名村民代表,同样要组织农户来选举产生。
村民代表产生后,要立刻张榜公布,没有异议的视为村民代表。如果有异议,应当提岀理由,确认理由充分,可以组织原联户组重新选举,不能到其他“联系组”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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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的产生合法后,村委会就要切实履行村民代表开会的规定,不能随意让村民代表以签字代替会议。
村民代表开会,在法律上也是有明确规定的。村民代表开会,要有三分之二的代表参加,开会前要清点人数,村民代表人数不够就盲目开会,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有充分的准备,“议题”要提前告知村民代表,给村民代表充分的时间酝酿和到联户组农民家中征求意见。
开会都是有问题要研究,要讨论,要表决。主持人应该让村民代表充分发言,把从农民当中征求到的,正反两个方面的意愿,完全带到会议上来,不同意见可以争论。不能搞一言堂,把村干部的意见强加给村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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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表决,不能操之过急,重要的问题,要在意见基本统一的情况下,用书面投票的方式表决,不能用举手的方式。表决结果要当场公布。如有不同意见,也应当重视,要写进会议记录,并说明不同意见的原因。
如果农村都能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办事,村干部的工作也会顺利,村民代表也不会背锅。这样,农村的政治空气也会更浓,农民的心情也会更加舒畅。
如今的农村,不是法外之地,依法治村,依法行政,才是当今农村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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