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微博热搜被停了一个星期,有很多新闻都没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就比如一小学女生,在校内男厕所遭4名男生侵害的事情。
事发陕西蓝田,被侵害女孩叫小花(化名),在学校下午上课时,因为课堂没有老师看管,4名男生就把她拉拽到了男厕所实施侵害。
刚巧一名男老师经过,看见小花从男厕所出来,经询问后,才知道事情真相,忙通知家长并向警方报案。
让人后怕的是,如果小花没有遇到那位男老师,她会怎么办?会不会有轻生的念头?
她又是否有勇气对别人提及这件事,又能跟谁诉说?如果她选择沉默,这些男生之后会不会变本加厉的欺负她呢?
如果是我们的子女经历小花的遭遇,我相信在行为上我们会遵纪守法、克制自己、保持理智;可在情感上,真的是恨不得活剥了那几个"畜生"。
但是在小花的父母努力保持镇定、相信法律公正判决的时候,等来的却是将4人送去工读学校,不予立案的通知。
"犯罪嫌疑人均未满14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
相信这份通知书里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尖刀,扎进小花父母的心里。只是想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怎么就那么难呢?
无独有偶,在2019年,大连有一起引发全国关注的13岁男孩杀害女童的案件。
在男孩蔡某某杀人后,还在同学群里以一个不知情者的身份,跟同学描述案件。其中让人觉得他是有意识犯罪的几句话便是:我一个小孩怀疑我?我虚岁14岁!
但是上个月开庭,却迎来了让大家最不想看到的判决结果,对蔡某某实施收容教养,期限为3年。
这个被网友称为"小恶魔"的男孩,就用这样的方式,承担了他的杀人之过!也难怪有网友被气的说了胡话:3年后,女孩爸爸两命换三命,值了!
虽然这个评论很是欠考虑,可大家有没有觉得如果这件事情真的按网友所说的发生了,那么这剧情有一丝丝的熟悉感呢?
没错,张扣扣!
因对判决不满,想要为母报仇,张扣扣亲手杀死了当年打死母亲的"凶手"。于情来说,可以理解;可于法来说,杀人偿命,无可厚非。
他不是懦夫,他用自己的方式,报了杀母之仇;可他也不是大家口中的英雄,毕竟他选择了用触犯法律的方式,来解决这一切。
但是我们都知道,从张扣扣的立场来说,那一刻,假使不用这种方式,他又能用什么方式呢?又有谁可以给他公正呢?
如果这个世界,维护正义的方式,只有靠早已做好心理准备的、自我毁灭式的"以暴制暴",那是不是有点儿太可悲了?
曾经看到过一个网友描述,说自己骑车去上班,路上遇见一群骑车上学的初中生,他们从对面过来,并不避让,然后导致这名网友摔倒在地。
当她大声指责那群孩子的时候,有一个冷冷的眼神,说出了一句让她后背发凉的话:阿姨,你最好别惹我,我还未满14岁!
未满14岁,是否已经成了当今青少年,有意识犯罪的挡箭牌呢?
有时,很多人总在强调未满14岁,他还是个孩子。
可就像网友的那句话:鲍毓明案,大家说,14岁的姑娘,什么都懂了;可到了杀人、性侵的案件,大家就是,14岁的少年,他们还什么都不懂!
其实我们都知道,年龄与故意加害,并没有什么关联!
如果法律非得以14岁为界,那是否可以明确细分是否为未满14岁的有意识犯罪呢?
如果还是觉得未成年人无法承担刑事责任,那他的监护人可否替孩子承担全部责任呢?
做错了事情,无论是孩子还是家长,总得有一方为此付出代价!我相信更多人都会赞同,杀人偿命,与年龄无关!
未成年人是应该得到保护,可未成年的魔鬼,不应该在这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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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沨尽量每天更新
文字/晨涵 插图/网络 校对、排版/沙沙
qwertyuiop
不应以年龄判定,应以犯罪的恶劣程度判定。
UC网友26xxxx5938
就是,谁给他们撑腰的?
用户13xxx30
长大也不是好球东西!不如早早的消毁!
国内用户00077
键盘侠会说是腾讯害的
UC网友19xxxx8787
唉!毙了吧! 希望十八年后他能造福社会!偿还自己所造孽!
zhangyunhui994752
哪里犯的错,在哪里解决。如果直系家长可怜孩子,可以代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