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绵阳,一名男子因为杀人判刑20年,新近刚被放出来。一出来,得意忘形,居然在受害者家门口大摆宴席庆祝,光是酒席就摆18桌,走红地毯、放鞭炮礼花,存心挑衅受害者一家。被害人之子难忘杀父之仇,在家门口摆上供桌,挂起父亲的遗照,上香祭拜,以抗议仇家的挑衅。旧恨未消,新恨又生,两家面对面怼上了。那人为什么杀人?杀人为什么判20年?哪来的底气竟敢如此疯狂?这些尚不清楚,但他的行为不能容忍,是给受害人永难痊愈的伤口撒盐,是向社会示威,是向法律挑战,是二十年大牢还没坐够!据说当地政府已介入此事,对那人进行法制教育,制止了挑衅行为,在两家之间进行民事调解。过去的教训是,人们的担心是,两家如此怼上,不知后面还会发生什么事情,会不会又是血案。我有个看法不一定对,但现实往往如此,有些坐过大牢的人,特别是是像这个坐过20年大牢的人,很难幡然悔悟,改恶从善,重新做人,很容易重新犯罪,走向报负社会的绝路。要知道,监獄不是学校,是国家机器、专政机关、暴力手段;坐牢不是上学校学文化,不是上教堂作忏悔,更不是住福利院。这些人,在监獄里只能老老实实,出獄后也得规规矩矩。
别忘了,有前科,被盯着呢!如果谁冥顽不化、屡教不改,比如在受害人门口摆宴席、铺红毯、放鞭炮,那是寻衅滋事,是杀了人家的人之后又伤人家的心。欺人太甚,太狠,太毒,怎么办?人们说,好办!叫他再回到牢里坐几天,等认罪了,服气了,坐到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后再出来。这两家,难办。一家有杀父之仇,血海深仇;一家有20年牢狱之灾,生不如死。要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对两家不现实,解不了的。但愿遵纪守法,相安无事,特别是杀过人的那个人,要放明白点,可以把你放出来,也可以请你再回去,甚至……那人的亲戚朋友也得放明白点,别火上浇油,别拱火。拱火,不是帮人是害人!18桌宴席,都什么人去吃去喝?吃得下去、喝得下去吗?人世间,社会上,大事小事,这事那事,真多。这一件件的事,干柴烈火,火可燎原。低调点、谨慎点、小心点,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