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但当企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昨天我们说了4种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今天我们再来说说4种免罚行为:
1、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或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但已按要求开展自行手工监测,且污染物达标排放;
2、未使用焊烟收集处理设施,首次发现,焊机不超过4台,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的;
3、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检查发现后企业限期主动完成整改的;
4、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行为,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的。
来源:环保微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