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湖北省世美新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

源源汇聚 2025-03-07 06:42:38

湖北省世美新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

文章源自:生态环境部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30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下称枣阳分局)接举报有疑似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线索,枣阳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联合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赴现场调查。调查发现,枣阳市一林场灌溉渠内有大量褐色废液;周边土壤有明显废液入渗痕迹,流经之处植物枯死;废液渗入鱼塘造成大量鱼类死亡,污染范围从倾倒点到下游堵截点长度达1200米、宽度约3米。

枣阳分局会同市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运用水环境DNA大数据智慧监控平台,将案发现场倾倒的废液与枣阳“环保DNA”数据库的59家入库企业特征污染因子开展同源性分析,发现废液中苯胺类污染物和氯化物与世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世美公司)产生的有机废液原液同源性高度相似;同时调取污染带周边71户村民家中的“天翼看家”视频监控,发现可疑车辆和人员后,请村民辨认可疑人员后,通过公安机关重点路口视频监控,迅速锁定嫌疑人员和车辆,5天内完成案件调查、证据固定等工作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经查,2023年8月以来,世美公司在租赁的厂房内生产化工染料2,4二氨基甲苯和2,6二氨基甲苯。公司法人田某高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工染料废母液(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12)交由公司现场主管刘某处置,刘某安排鲁某发和梁某用槽罐车将废液运输至枣阳市某林场后,非法倾倒至灌溉渠。

案发当天,枣阳市生态环境、检察、公安等部门及时启动环境应急处置预案,固定证据后,清理灌溉渠内废液、污染土壤及反渗水等,并于10月14日依法启动生态赔偿和环境修复工作。12月7日,枣阳分局、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组织专家联合验收,完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田某高、刘某、鲁某发、梁某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2023年10月5日,枣阳分局将案件移送枣阳市公安局,枣阳市公安局于同日立案侦查。10月6日,枣阳市公安局对刘某、鲁某发、梁某3名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勒令田某高及时修复污染场地。2024年3月14日,枣阳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启示意义】

本案是“科技支撑+法治护航+全民共治”的现代化环境治理典型案例,既强化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为构建精准溯源、快速响应、多方协作的生态保护体系提供了实践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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