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蕾,是北方人,在北京上的学,也在北京工作,还在北京找到了我的爱人李伟。
李伟是南方人,特别的秀气,很孝顺很体贴的一个男生。不同于北方的男人的粗狂,所以,我一开始就被他吸引了。是我主动追求的他,现在我们交往3年了,也该谈婚论嫁了。
李伟很高兴,带我回到了南方老家。李伟的老家在一个村子里,虽然有些偏僻,但是可以看出来村子很富裕。而李伟他们家在老家还有一个300亩的鱼塘,生活可谓相当富足。
见过了李伟的爸爸妈妈,都是很传统的人,说话也很客气,招呼也很周到。我心想这婚事应该是没啥问题。但是后面发生的事,让我感到自己实在太天真了。
晚上,李伟的妈妈借口做了糖水要给我送夜宵,来私下跟我谈话。她说,他们家大业大,一切都是有规矩的。
我跟她说,是不是伯母对我们的婚事有什么意见,不如直说吧。于是李伟妈妈就直说了,她说:你想和李伟结婚,没问题的,但是结婚前必须完成一件事请,那就是婚前必须生个儿子。
我听完一口糖水差点没吐出来,这是什么规矩啊?要我生儿子干啥?继承他家300亩的鱼塘?为了300亩的鱼塘我就要接受婚前同居,婚前生子?
当然我没有直接说出来,我回复她考虑一下。我不是真的想考虑,我只是觉得得先敷衍一下。
之后我找到了我男朋友,于是我问他什么意思,他说这个得听他妈妈的,但是他觉得男女平等,只要能要孩子,男女不重要,先生个女儿也可以,有了女儿自己也可以说服妈妈让她同意咱们结婚。而且这边都是这个习俗,有钱人家都是希望奉子成婚。
我脑袋轰的一下蒙圈了,这是什么理论?鱼塘继承论?这还是我见过的那个体贴善良温暖的李伟吗?这分明是一个妈宝男啊!吓死宝宝了,本宝宝不约了,拜拜了您那,这样的结婚条件,真是恕我不能接受。如果是你,你能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