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污水井盖安全管理纠纷

物业之友 2023-07-12 17:45:09

【案例】

某日,住在某小区的王女士和7岁的女儿在小区内的道路散步。当她们走过污水井盖时,由于井盖没有盖好,王女士的女儿突然被井绊倒,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王女士连忙将她送往医院治疗。经医生拍片诊断证实,王女士女儿的右手臂骨折。事后,王女士找到XX物业服务企业认为其应就管理不善承担责任。而物业服务企业则认为这完全是王女士监护不当造成的,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没有关系。为此,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赔偿损失。

纠纷处理 法院审理后,判处某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主要责任,赔偿王女士女儿部分医疗费及精神抚慰金,王女士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辖区中污水井盖没盖好,确实是物业服务企业的失职。为了规避类似风险,平日工程人员在工作中要多加注意,同时,保安巡逻人员也要重点关注,尤其在一些污水井盖经常被盗的地方。由于王女士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据此,法院判令某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小区管理是对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缯和整治。物业服务企业应从这一案例中吸取教训,防范类似的风险。

小区管理是指对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和整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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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7-17 21:39

    要物业是干什么吃的,收钱不干事,赶紧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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