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误解:四类常见职业并非公务员,村主任也不是公务员!

白莲评经济新闻 2024-11-10 18:25:03
老农说

从村委会主任到书记员,了解实际编制情况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接触到一些职业群体,并误以为他们属于公务员。实际上,这些人并非国家机关正式编制的公务员。老农探讨村委会主任、社区工作者、协警辅警协管员和书记员这四类群体的真实身份及其背后的体制运作。

村支书

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权力大但非国家干部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村委会和居委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职能主要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村/居委会主任负责管理村集体财产、处理集体资产分红、主持村/居民大会决策、调解家庭纠纷等事务。尽管他们在村民日常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且拥有一定权力,但他们并非国家机关的干部,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许多人可能会疑惑,为什么这些人偶尔会出现在纪委的“双规”新闻中。事实上,大部分村/居委会主任是党员,纪委不仅受理公职人员的腐败案件,对于党员身份的村/居委会主任,若存在违纪行为,纪委也会进行查处。此外,根据《刑法》规定,非公职人员在执行公权力行为(如分发抗洪抢险物资)时,如有违法行为,也会被视作国家公职人员处理。

村主任

社区工作者:公共服务的临时工或合同工

社区工作者被称为网格员或全科社工,主要职责是为社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大部分社区工作者在被录用后,与第三方派遣公司或街道国有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签订第三方派遣合同的工作者一般被称为“临时工”,即“派遣制”;与街道公司签合同的被称为“合同工”,也就是“员额制”。

前者的劳务合同收入受派遣公司抽成,扣除各类费用后实际到手的收入仅为工资的一半;后者则可按约定获得全额工资。无论是“派遣制”还是“合同制”,他们都需通过公开招考才被录用,工作内容多为繁杂的基层公共服务,晋升机会较少。

社区

协警、辅警及协管员:辅助执法的编外人员

协警和辅警属于公安部门的编外人员,协管员则是城管部门的编外人员。这些人并不拥有正式编制,工作上通常只能协助民警执法。协警和辅警的区别在于,协警没有独立执法权,必须在民警带领下协助处理事务,而辅警则是由公安部门聘用的合同工,拥有部分执法权。协管员的职能更接近协警,在城市管理事务中辅助执法。

一般情况下,协警、辅警和协管员与正式编制的人员在服装和待遇上有明显差别。以南京为例,一名协警或辅警的年收入大约在5到6万元之间,而同职位的正式编制人员年收入更高。虽然存在个别编外人员转正的案例,但这类机会极少。

协警

书记员:法院和检察院的辅助人员

书记员在法院和检察院中承担辅助性工作,如记录、办理辅助审判等事务。书记员的编制分为两类:委任制和聘任制。委任制书记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编制,是成为审判员的必经之路。但目前大部分地区的书记员为聘任制,即劳务派遣制,尽管录用要求严格,工作负担较重,但薪酬相对一般。

书记员

心语说:职业虽不同,社会应给予尊重

无论何种职业,均是社会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受到平等尊重。我们应当理性看待这些基层岗位的价值,营造“劳有所得、优劳优酬”的社会氛围。这需要长期的制度改革和社会观念的转变。

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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