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初,各大城市总会出现一个极为特殊的群体:乞丐。
他们大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流落街头居无定所,也是人们眼中的“可怜人”,可哪怕是在这样的群体中,还会产生向同伴下手的杀人魔王,刘明武便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隐身”的杀人魔
2002年2月的一天,急促的电话铃声响彻合肥市肥东县派出所报案大厅,电话那头的报案人急促地表示:“在大桥下面发现了一具尸体,赶紧过来看看。”
警方立即赶赴现场,果然在桥下发现了一具已经烧得不成人形的尸体。
经过初步摸排调查,警方也发现此人是一名乞讨人员,于是便有了个想法:2月正是天寒地冻的季节,是不是乞丐为了取暖而不小心将自己点燃?
当时看来这种可能性是最大的,否则,谁会愿意冒着杀人偿命的风险对一名乞丐下手?难不成还是图财吗?
就在警方持续调查此案期间,另一个案件出现了。
合肥市刚刚进入3月,就有一家门面房发生大火,大火被扑灭后,灰烬之中竟然有一具尸体,这具尸体还是被分尸的,只有头颅还算明显。
也就是说,这大概率是一起杀人分尸焚尸案。

通过对死者的生前情况调查,同样发现这是一个乞丐。
不出两个月竟然有两个乞丐死在了大火中,意味着“意外”的情况将不会出现,所有警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城里藏着一个杀人魔王,专门对乞讨者下手。
从杀害乞丐这个角度看,嫌犯谋财的概率很低,最为可能的情况就是与对方产生过节。
两案由此进入并案调查程序,警方把办案重点放在了其他与乞讨者可能产生联系的人员之上,可没想到,第三起案件就这么出现了。
距离第二起杀人焚尸案还不足10天,又有人在六安市解放路上发现了一具无名男尸。
这次,就连出警的过程中大家心里都有了思路:这大概率又是一个乞丐。
现场的情况果然印证了众人的想法,作案频次如此之高的情况下,必须要尽快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虽说死者多为乞丐,接连发生的恶性案件还是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恐慌,乞丐群体有个明显的特点:人际关系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不像是过去那些杀人案,通常能在确定受害者的第一时间摸清社会关系。
毫无疑问,就算大面积的走访调查也没法搞清楚一名乞丐在一天内究竟与哪些人接触过,他们通常不被人所关注。
就在侦查员感到一头雾水时,短短4天后,又有一个乞丐遇害了。
将目前发生的4起案件全部拼凑在一起寻找共性,发现死者都是被刀或砖块这些基础凶器所杀害,案件的作案手法极为相似,也说不清是蓄谋已久还是激情杀人。
还有一种情况比较具有说明性:结合法医那边给出的检测结果,受害者最起码与嫌疑人是认识的,他们并没有做出过多反抗,每个案发现场都是第一现场,受害人通常是在放松警惕的时候被杀害。

有经验的老民警当即作出决定:不管难度有多大,先摸排所有乞讨人员,嫌犯就藏在乞讨人员之中。
这些人居无定所,还经常伴随着精神问题,摸排起来的难度都是很大的,还有民警干脆将自己假扮成乞丐想要“混”进乞丐的圈子,若是运气好的话还能发现作案人。
乞丐们不但不配合调查,就连面对“新乞丐”都表现得极为排斥,在他们的心中,多一个乞丐就代表着多了一个人来抢饭吃。
接连发生的恶性杀人案件,也使得当地有关部门不得不加强对于乞丐的监管。
但在那个监控摄像头都不算普及的年代,想要监管乞丐的困难可想而知。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办案民警还是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另一边,嫌犯或许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要么已经离开了合肥,要么就暂时收手不再作案。

这就注定双方将要进行一场“持久战”,虽搞不清嫌犯的作案动机,最起码能确定一个大概的范围,只要对方露出马脚,就根本无法逃脱警方布下的天罗地网。
3月22日,民警在日常排查中终于发现了关键线索。
“乞丐杀手”现出原形
2002年初,合肥的“乞丐圈”是极不平静的,几乎每个乞丐都被民警盘问过。
3月22日下午,公安民警在梅山中路的一个公交站台发现了一个乞丐,对方正蓬头垢面地蹲在地上,嘴里也不清楚在嘟囔着什么。
从外表来看,对方的年龄并不大,正是身强力壮的年纪,很符合作案人员的特征,再加上他当时看起来十分警惕,总关注着身边的变化,大概率藏着什么事情。

本着“不可错过任何一个可能”的想法,民警走了上去开始询问对方的情况。
这个乞丐身上淡淡的血腥味其实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他还是极为冷静地回答了警方的问题:“我叫谭仁红,是从湖南来的,因为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所以流落街头。”
这番回答看似无懈可击,可细细想来却很不符合常理:一个四肢健全、逻辑清晰的人,怎么会在找不到工作就去当乞丐?
乞丐手中还拿着一坨报纸,正当警方用手指向报纸的时候,乞丐竟然将拿着报纸的手往后缩,这个举动更加使民警确信对方身上的问题很大。
眼看事情即将败露,乞丐突然将报纸撇开,早有准备的民警当机立断将他控制住。
报纸包裹的竟然是一把尖刀,上面还有并未擦拭干净的血迹。

回到办案区后,乞丐还是采取了抵抗的态度,他说:“我名叫谭仁红,就是湖南人。”
除此之外,他连什么有用的话都没有说。
警方根据他交代的名字进行调查,却发现根本就没有“谭仁红”这个人。
带血的尖刀已经足够能让对方定罪了,眼见即便不说也没法逃脱罪责,“谭仁红”则想着用另一个办法脱罪:以患有精神疾病说辞从而逃避法律的审判。
接连数次地审问面前,“谭仁红”终于交代了真实的名字:刘明武。
刘明武是1960年1月出生,是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到了被抓获的日子来看,他已经42岁了。
而在合肥、六安犯下的案子并非他杀人的起点,早在案发十多年前,他就在家乡松桃县因为日常琐事而冲动杀了第一个人,那人是村长的儿子;可与他产生矛盾的是村干部,第一起案件就伤及无辜。
杀人后他知道家乡已经没有落脚之地了,干脆踏上了逃亡之路。

六安市警方也证实,刘明武确实有精神障碍,经过专业部门的鉴定,他也是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的。
一些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都对刘明武接下来供述的内容感到震惊:他的身上竟然有几十条人命。
原来,亡命天涯的道路上,他先后在安徽、江苏、上海等多省市落脚,由于没有身份证件,他只能靠乞讨为生。
每次在一个地方乞讨的时候,他都会有浓厚的“地盘”意识,觉得其他乞丐的出现断了他的财路,为了能把一地的“乞讨经济”给彻底垄断,刘明武就会趁着对方不注意直接动手。
或许是由于精神原因,他每次在处理案发现场时都不怎么聪明:要么分尸,要么焚尸,总之不愿意留下完整的尸体。
按照刘明武自己的说法,他则无关痛痒地表述道:“他们非常脏。”

可对于警方来说,一旦出现了处理尸体的行为,无疑是惊天大案,属于必破的类型。
风声紧张起来之后,刘明武就会第一时间离开案发地寻找下一处地方,直到在2002年流落到合肥、六安等地,继续犯下一桩桩案件。
令人感到不寒而栗的是:加上此前在其他地方犯下的案件,刘明武一共夺走了29条生命,几乎每次出手都必有人遇害,这么些年来,只有一人从他的屠刀下逃脱。

2002年8月28日,刘明武在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了法律审判,结合《安徽省精神病司法鉴定书》给出的结论,他也被判处死刑。
11月6日上午,这个杀人狂魔在六安被执行枪决,就这么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真相大白后,百姓的担忧渐渐散去,大家也回归到平静的生活之中。
这件事也引发了人们对于“乞丐”这个特殊群体的思考,或许在刘明武的眼里,“肮脏”的乞丐就算死了也不会被人注意,可从自己杀害第一人开始,他就已经脏到了骨子里。
面对这种毫无人性可言的杀人狂,一颗枪子都算是便宜他了。
参考资料
1.跨省疯狂作案残杀29人 “乞丐杀手”在安徽落网 中国新闻网
2.凶残乞丐手段恶劣杀死21人 石头砸刀子捅放火烧 华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