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前市长刘相荣,命运多舛,沉浮数十年。
无论是厂长、还是市长,始终将人民视为根本,把自己当作勤务员。
无论做官还是遭遇囚禁,他的信念不曾动摇;坚守真理、为民务实。
得意时,他淡定从容;失意时,更显坚韧。
他的生活中,无不透露出一种深沉的平和与宽厚,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正直清廉、为公无私,这才是他不变的精神标杆。
辽宁省朝阳市长刘相荣历经一年被宣判无罪:假的毕竟是假的
坎坷与辉煌
刘相荣的一生,用“坎坷与辉煌”形容,再合适不过。
1940年,他生于山东聊城的一个贫困农家。
他的家乡在1947年才迎来解放,生活极其贫困。
年仅12岁,他便背井离乡,奔赴河北求学。
那时,家徒四壁,连做饭的柴火也得从家中扛来,玉米面是他唯一的主食。
冬天,连一双棉鞋也穿不上,冻疮成了他脚上的常客。
每逢寒暑假,他步行几百里,回家探亲。
那时候,汽车是奢望,自行车也是遥不可及;没有电灯,煤油灯是唯一的光源,灯罩上总是尘土飞扬。
1960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北京大学,成为母校历史上第一位从这片贫瘠土地上走出的学子。
在北大的八年,生活的艰辛并未因此减轻。
那时,刘相荣的衣物几乎都是补丁重重;他用的作业本,大多数是同学丢弃的旧本子,翻过一遍再用。
那时的他,每月只领取19.5元的助学金,勉强维持生计。
即便如此,他依旧省吃俭用,把每月能省下的一两元寄回家中,支持家里的生活。
为了省一两角的车费,从永定门火车站走回学校成了他的习惯。
所有的这一切,刘相荣并非孤身承受。
他的家几乎倾尽所有,只为他能够继续求学。
几年下来,家门、屋门都被卖掉了。
为了让刘相荣上学,父母牺牲了更多。弟弟妹妹失去了上学的机会,这份付出,始终未曾言说。
而每当回忆起这些往事时,刘相荣总会在眼中泛起泪光。
这些泪水,凝结了太多的辛酸与牺牲。
1968年,正值中国社会动荡之时,他被贴上“严重政治错误”的标签,被下放至沈阳冶炼厂。
他与困境为伴,8年多的时间,他依然未曾放弃自己的信念,默默承受着岁月的重负。
政治的阴霾总会散去,刘相荣的冤屈得以平反,迎来了属于他的春天。
1984年,沈阳市委经济工作部任命他为沈阳薄板厂厂长,恰逢全国厂长负责制试点改革的起步阶段。
时局变幻,他抓住了这一时机,果敢地推动改革,迅速打开了困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身处钢材价格飞涨、商机满盈的时期,刘相荣始终保持着清醒与冷静。
国家的局势变化迅速,价格双轨制度下的钢材交易,让不少人迎来了财富的春天。
可刘相荣始终坚守原则。
一次,他的姐夫想通过薄板厂购些钢材,只是希望能按低价出厂,刘相荣严词拒绝,坚决不允许任何亲戚朋友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直到姐夫去世,他们也未再有过往来。
刘相荣凭借一身过硬的素质,最终赢得了尊重。
国家经委主任袁宝华同志来沈阳调研时,曾在座谈会上提出,厂长应具备什么素质。
刘相荣言简意赅地提出了“懂政治、精业务、会用人、会做人”四项基本素质,得到了袁宝华的高度评价。
不久,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彭真同志也亲临沈阳,听闻此事后,袁宝华当面向彭真推荐了刘相荣。
彭真同志非常高兴,握着刘相荣的手,感激地说:“相荣同志,谢谢您!您给我们发明了当好厂长的‘四秘诀’!”
沈阳薄板厂的改革经验,最终被确立为全国改革试点单位,成为了社会公认的典范。
1988年,刘相荣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并被推举为朝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次年,随着朝阳市政府换届,他以出色的表现,获得了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推选,成为市长。
在担任朝阳市市长的五年期间,刘相荣与人民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形成了亲如一家、血肉相连的鱼水关系。
他始终以人民为本,深入了解民生,推进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成为了当地人民心中的“好市长”。
1994年,经过一次政府换届,他几乎以全票再次当选为市长。
突然被判八年
1995年,对于刘相荣来说,成为了他命运的“黑色之年”。
9月,他突然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拘捕。
1996年6月,他被判受贿2万元,判刑8年,沉沦于囚牢之中。
一个曾经为了人民付出心血的市长,竟因虚假的指控,被迫吞下这一无法抗拒的苦果。
其实在朝阳市任职市长期间,刘相荣并未享受优渥待遇。
本来作为一名市长,他应当住进市委大院。
但他却选择了住进一间两室一厅的拆迁还建房,生活简朴,与朝阳的普通百姓共居一处。
他不愿配备警卫,也不安装防盗门。
有人为他担忧,认为这种做法不安全,但刘相荣却轻描淡写地回应:“有什么不安全的?我没有做对不起人民的事,不担心别人伤害我。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小偷也拿不走。我住在市民中间,心中无愧,人民肯定会支持我!”
在大儿子结婚时,刘相荣特意给家里定下了三不准:不准操办、不准声张,甚至连喜字都不准贴在门外。
这一决定引起了家人的不满,儿子忍不住哭诉道:“爸,难道我作为市长的儿子就有罪吗?”
刘相荣却毫不动摇,始终坚守清廉与公正。
在百姓心中,他是一个真实、接地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市长。
他的朴实与勤政赢得了无数市民的赞誉。
当市民遇到困难时,刘相荣总会挺身而出,亲自解决问题;而当他面临困境时,市民们也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
1993至1994年,刘相荣远在山东的父亲突然患上重病,急需治疗,然而家中的兄弟姐妹并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承担这笔费用。
面对病重的父亲,刘相荣作为长子,肩负起了全部的责任。
尽管身为一名市长,刘相荣并非富甲一方,他与普通工薪阶层并无二致,每月的收入也只能勉强维持家庭的基本开支。
而且,他还要负担两个孩子的学费,供他们上大学。这一连串的经济压力,令他常常寝食难安。
某日,刘相荣接到朝阳市华星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杜玉霞的电话,表示要向他汇报华星大厦的工程进度。
华星大厦是朝阳市当时最大的一项外资投资项目,刘相荣一直对此高度关注。
于是,他告诉杜玉霞:“你不必特意来,我正好要去几个地方,顺路去你那儿一趟。”
在完成了工作交流后,杜玉霞突然从包里拿出两万元现金,递给刘相荣,言辞间充满了关切:“你家现在困难,我家开饭店有些盈余,先借给你些,什么时候方便再还。”
刘相荣当即问清楚,这是杜玉霞私人积蓄,绝非公款。
经过反复确认,刘相荣才答应暂时借用这些款项,用于解决家庭的紧急困难。
然而这却成为了后来的风波源头。
检察机关指控刘相荣受贿两万元,指责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了这一笔钱款。
这正是检察院所谓的“受贿”案件。
更荒谬的是,检察院指控刘相荣受贿的“彩电事件”。
当时,华星公司确实有几台免税彩电指标即将到期,为了处理这些过期指标,购买者需自己支付款项。
杜玉霞便为某些人代为购置,并事先收取了5000元的定金,剩余款项则与其他购买者一起结算。
这一事件与刘相荣毫无关系,他甚至并不知情。
当刘相荣得知这两万元款项与华星公司投资方张永杰(香港商人)有关时,他立刻将张永杰召到办公室,亲自将大儿子准备用来装修房子的两万元以及额外筹集的一万元,总计三万元当面交给张永杰,并要求张永杰签字确认。
张永杰当时面露尴尬,然而,刘相荣此举并无任何不当之处。
但这竟成为了某些别有用心之人篡改事实的工具。
有些人抓住这一点,毫无根据地将“借款”抹黑为“受贿”,并对杜玉霞采取恐吓手段,逼迫她作伪证,否认刘相荣是借款而是受贿。
明明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事,却被恶意放大,恶性操作成为了丑化刘相荣的关键。
1996年6月19日,朝阳市双塔区法院作出判决,刘相荣被以所谓的受贿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刘相荣深知自己无愧于心,他坚信这场冤屈必有真相昭显的一日。
他在监狱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誓要为自己争取公道。
与此同时,朝阳市的人民对这桩冤案的判决愤慨至极。
社会各界开始自发行动,纷纷向中央反映这一情况。
中央对这一事件高度重视,迅速派遣专门的人员前来进行明察暗访,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多个重要部门联合展开全面调查。
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查与甄别,中央最终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宣判无罪,洗刷冤屈
在刘相荣的夫人和记者们的深入调查下,案件中的许多疑点和矛盾逐渐浮出水面,原本看似清晰的指控竟漏洞百出,处处可见纰漏。
起诉书中明确指出,杜玉霞为了表示感谢,在1993年七八月和1994年五六月间,曾两次在刘相荣的市长办公室行贿。
法庭宣读的杜玉霞口供却称,行贿发生在1993年九十月和1994年六七月。
若杜玉霞的口供属实,那么检察院的指控便是错误的;反之,如果检察院的指控无误,那么杜玉霞的口供就是不可信的。
更为离奇的是,所谓第一次“行贿”的两个时间点均无法成立。
按照杜玉霞的供述,行贿发生在1993年九十月,但此时刘相荣根本不在国内,而是在俄罗斯进行考察。
如此重要的时间错位,怎能不令人疑问重重?
再看公诉人的说法,行贿发生在1993年七八月,但华星公司提起诉讼的时间是在8月30日。
既然案件立案在此之后,杜玉霞如何能在未立案之前便将贿赂送到刘相荣的办公室?
而且,华星公司的官司并不由刘相荣一人负责,案子是由两位副市长分管,根本不需要刘相荣插手。
这显然缺乏逻辑支撑。
至于所谓第二次“行贿”的时间,也充满了悖论。
杜玉霞的口供称,1994年六七月,为了感谢刘相荣为华星公司减免税款,便送给他一万元。
但实际情况却是,华星公司免税的决定早在1992年年底就已作出,并且有相关文件可查证。
既然免税已在两年前完成,又为何在1994年才因感恩而行贿?
更何况,免税是依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执行的,是政府行为,而非刘相荣个人的决定。如何将政府行为与个人感恩联系在一起,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更加无法自圆其说的是,两次行贿竟然都发生在刘相荣的办公室。
但事实是,刘相荣一向有严格的规矩,任何女性若需单独进入他的办公室,必须有秘书陪同。
既然如此,杜玉霞如何能在无人陪同的情况下,单独进入刘相荣的办公室,进行所谓的行贿?
在刘相荣的冤屈逐渐浮出水面时,许多人站出来为他作证,其中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张德元、辽宁日报驻朝阳记者站记者吴镝、以及宏达公司经理邹艳梅等。
他们一致证实,刘相荣曾与他们提及过借款两万元的事情。
如果刘相荣真如指控所言,受贿为人所知,何至于将这一私事告知他人?
虚假的供词,在众多事实面前岌岌可危,每一条指控都在调查中被逐一戳穿。
此时,省、市、区三级检察院似乎陷入了困境,开始强迫华星公司出资人、港商张永杰作伪证,逼迫他承认是他指示杜玉霞将那两万元现金和一台彩电送给刘相荣。
张永杰在朝阳市检察院的威逼之下,违心作证,但当他站在法庭上时,却突然翻供,言辞铿锵地揭露了检察院的逼迫与不法行为,甚至为此写了一封材料,直指检察院的非法迫害。
199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刘相荣无罪。
刘相荣恢复职务的那一天,朝阳市迎来了如潮水般的欢腾。
城市的街头,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人民群众自发涌上街头,拉起大横幅,扭起秧歌,迎接他们心目中的市长。
刘相荣身着正装,步履坚定地走在群众的簇拥之中,走进那座他离开了近两年的市政府大院。
1997年,刘相荣再次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重返政治舞台。
次年,1998年,他被调到省政府工作,开启了新一段职业生涯。
他的经历,充满传奇,既有跌宕起伏的高峰,也有堕入深渊的低谷。
这位曾经被冤枉的市长,经历了命运的无情打击,也在复职的荣耀中重生。
参考资料:改变的经历与不变的精神——访辽宁省朝阳市原市长刘相荣李明秋,王晖市长夫人 高墙外的决战曹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