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越来越复杂了,所以需要我们更加认真仔细的甄别身边发生的每一件事,防止新闻上的意外发生在自己身上,这就悲剧了。最近,浙江发生了一件蹊跷事,用事实给大家提了个醒,如果往后真有不幸遇到此类事,那么可以模仿此事中的经典做法,或许可以使自己免于一劫。
浙江发生的这件蹊跷事,是一起典型的趋利性执法的司法案例,故事主角是一个正式民警和一个辅警,这可是正儿八经有警服、有警官证、有编制的正式警察,而不是冒充的警察。但故事中主角干的事就不这么漂亮了,正规警察居然办了不正规的事。他们干的这件事被定性为趋利性执法,这件事情的结尾是这两个主角被浙江省某县法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
让我们先来大约的梳理一下这件蹊跷时发生的前后左右:
该故事发生于2023年5月下旬起,故事中的两个主角是外省某县警局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为了谋取个人非法利益,这俩哥儿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前往浙江、江苏等地,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在同年6月11日,杨某某、占某某依据事先采点获取的信息,借口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某起案件,把企业家沈某在江苏吴江家中带走。
此时蹊跷的事开始表现了,在押送沈某的途中,杨某某在押运车辆上暗示沈某,如果需要重轻处理或者免于处理,也不是不可以,他愿意帮忙出力,但需要沈某花费钱财打点。正式民警办案哪会有这种插曲存在呢?沈某就开始引起了警觉,在车辆行驶的途中,沈某乘二人不备,找机会再浙江湖州德清县境内冒险跳车逃跑,此时沈某非常冷静,他感觉到这件事有蹊跷,必须报警处理,所以在逃脱了两人的控制之后,他马上打电话报警。
浙江警方,接到沈某的报警电话之后,反应迅速,及时加入此案件处理,浙江警方在加入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杨某具有真实警察的身份,占某身份是协警,但这两人办的案子不地道,不是正规的经济案件,也不是正规的刑事案件,而是一起莫须有的趋利性司法案件,经过调查,浙江警方最后明确判定杨菜某、古某某以公安人员身份将沈某带走并非法控制是一种执法犯法的犯罪行为。
这件极具蹊跷的案件,最后的结局还是比较幸运的,江警方及时侦破了这起案件,浙江警方同时依法对这哥俩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哥俩均未上诉。
这起蹊跷案件可以提炼成这样几个字:正规警察办了不正规的案件,被处理的当事人必须及时向正规警方报案,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般来说,异地执法时,如果是警察办案,那异地警方办案人会向当地警方进行联系并由当地警方联合采取行动。如果是异地法院办案,异地法院执行人员也会向当地法院联系的。如果没有当地警方或当地法院陪同的,那么当事人必须引起注意,这里边可能有蹊跷事,必要的时候可以报警,以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以免上当受骗。
当地这件事情给我们提了个醒,如果不幸遇上像江苏吴江沈某这样的事,正规警察办不正规的案子,而此案中自己明确是清白受冤枉的,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1、一定要及时向正规警方报警,以保护自己的财产生命安全。2、也不要去花钱消灾,一定要相信司法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