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在主宰地球?三种东西:小麦、基因、鸡。
1、小麦驯服人类
你说不对,明明是人类种植小麦、驯服小麦,怎么可能小麦驯服人类。
无知的我一开始也这么觉得,直到读了以色列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写的那本鼎鼎大名的《人类简史》,我的世界观顿时碎了一地。
该书第五章起了个耸人听闻的标题《农业革命·史上最大骗局》。意思是:农业革命或人类以为自己驯服了小麦,这是史上最大的骗局。
这一章是这样介绍小麦的:
生存和繁衍是生物最基本的演化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小麦可以说是地球上最成功的植物。
以北美大平原为例,1万年前完全没有小麦的身影,但现在却有大片麦田波浪起伏,几百公里内完全没有其他植物。今天,小麦在全球已总共占据225万平方公里的地表面积,有英国的10倍大小。
要知道,在1万年前小麦不过是许多野草中的一种,只出现在中东一个很小的地区。那么,这种野草是怎样从无足轻重变得无所不在的呢?
小麦的秘诀就在于操纵人类、为其所用。
人类原本靠狩猎和采集过得颇为舒适,哪想到有一天遇上了小麦这个“阴谋家”,它“煽动”人类不辞劳苦地为它种植。种小麦可不轻松。
第一,小麦不喜欢石头,人类就得把田地里的石头捡干净,搞得腰酸背痛。
第二,小麦不喜欢与其他植物分享空间、水和养分,人类就得整天除草。
第三,小麦会得病,人类就得帮忙驱虫防病。
第四,不管是蝗虫,还是兔子,小麦都无力抵抗,人类就得保护它。
第五,小麦会渴,人类就得大老远把水引来为它止渴;小麦也会饿,人类就得收集动物粪便用来滋养小麦生长的土地。
人类很多疾病,比如腰间盘突出、关节炎,不是人本来就有的,而是种植小麦以后才有的。
由于种小麦要大把时间,人类只能改变生活方式,永久定居在麦田边上,被土地死死地束缚住,哪还有之前的逍遥自在。
小麦甚至还改变了人类的战争方式,比如采集时代发生冲突,打不过就跑呗。但到了农业社会就不一样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你有田产、房子和粮食,你舍得跑吗?所以人们会死守农田,打得你死我活。
我们觉得小麦弱不禁风,任何时候都能对它生杀予夺,任意揉捏。但如果小麦中有思想家,它也许是这样记录“发家史”的:
我们小麦原来只是一种稀稀疏疏的野草,但我们运气好,逮着了一种叫人的奴隶。于是,我们就驯化他,让他给我们搬石头、锄草、灌溉、施肥,还要保护我们。
结果我们过得非常好,现在我们一年生产的孩子有7亿多吨,虽然有一部分给那个奴隶吃掉了,但总体上我们是赚的,你看那个奴隶,现在也不过70多亿人口,哪有我们小麦成功呢?
再来看看“驯化”这个词,“驯化”来自拉丁文,本来是“房子”的意思,讽刺的是,现在关在房子里的可不是小麦,而是我们人类。
所以,人类和小麦这两个物种,你说谁是谁的主人,谁是谁的奴隶,到底谁驯化了谁呢?
2、基因主宰人类
你说不对,应该是人类主宰基因!就算小麦能驯服人类,那小麦是体外的东西,而基因在体内。人自己体内的东西,难道还左右不了?
还真左右不了。
估计你也猜到了,我在这里要谈的就是《自私的基因》,一本进化论名著。相信就算你没看过这本书,也一定听过这个说法。
书的作者是理查德·道金斯,英国皇家学会会士、第二个被称为“达尔文的斗犬”的学者。你只要记住他是个大神级的人物就行了。
该书第一次出版是1976年。据说出版商看后三天没睡好觉。为啥呢?观点太他妈颠覆了!
我是前两天才正襟危坐地翻开这本书的,不看不知道,一看吓傻掉。我的人生观完全崩塌了,脑洞居然可以这样开,道金斯真神人也。
把这本书夸了这么多,该进入正题了。为什么是基因主宰人类?
这是一个惊世骇俗的见解:
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或者生物进化的主角,不是生物个体,而是基因。而所有基因都是自私的,每个基因都有各自的利益。
这些自私的基因并不是生物用来保证自己生存繁衍的手段。恰恰相反,生物只是基因不断制造和传播自己的一个工具而已。
什么意思呢?
就拿人来说,我们人体只是运送基因的公共汽车,基因才是里面乘客。基因这个乘客也是个“阴谋家”,操纵着我们吃饭、睡觉、锻炼,为的是保持车况良好。操纵着我们成长、娶妻、生子,为的是把基因运送到下一站。
基因的目的一旦达成,人的使命就结束了,结束之后就可以去见上帝了。
对于人来说,当然活得越长越好;可对于基因来说,它所寄居的人体能活多久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趁人还活着的时候,借助他的生殖过程,尽可能多地繁衍出携带自己拷贝的后代,那么这个基因就成功了。
如果我们把生物比作一条船,把基因比作这条船上的乘客,那么基因一直以来所做的事情,就是趁着当前这条船还没沉的时候,赶紧制造更多新船,然后跳到新船上去。
我们人活着都以为自己是自主地在行动,其实不过是为了配合基因完成它这一站的任务。至于基因自己要去哪里,它只关注一件事,就是不停地自我复制,穿越时间,到未来去。
我们以为基因是为生物个体的生存而服务的,但这只是我们的错觉,真实的情况恰恰相反:我们是基因的载体,基因则是我们的宿主。
这个理论接受起来有点困难。《三体》作者刘慈欣说:“《自私的基因》最大的特点就是冷,比冷静更冷的冷,不动声色地揭示了生命本质。”
当然,这个理论也不是什么科学结论,它只是对生物演化的一个解释。但这个解释到目前为止非常有说服力。
因为人的生命非常短暂,大不了100年,基因的历史却极其漫长,至今已经有几十亿年的历史。那你说,到底谁是谁的工具?谁才是进化的主体?
3、鸡征服世界
你没看错,就是我们每天都吃的鸡。不要惊讶了,小麦可以驯化人类、基因可以主宰人类,鸡为什么不可以征服世界?!
但你肯定会问,它凭什么呀?美国记者安德鲁·劳勒写了一本书,就叫《鸡征服世界》,书中说,鸡凭两样东西:数量多,地位高。
先说鸡的数量多。
鸡的天然寿命是10到20年,但在现代化的养鸡场里,一个几百平的鸡舍,要养上万只鸡,鸡从孵化到出笼,只要6周就可以送上你的餐盘。
鸡翅送到西班牙,鸡肠送到土耳其,骨头送到荷兰,鸡胸送去英美,而鸡爪则送到中国做黑暗料理。
这样一看,鸡这种生物,不过是食品工业线上一块长了羽毛的肉而已。哪有什么尊严?
但按照上述小麦和基因的逻辑,把鸡当成一个整体,就会发现它是地球上最成功的动物。现在地球上有200亿只鸡,平均每人3只,比猪、牛、羊,甚至耗子加起来都多。
进化论告诉我们,生物进化的最终目的就是繁殖,也就是拥有尽可能多的后代,从这个角度看,鸡当然是成功的。
鸡已是人类依赖程度最高的动物之一,因为鸡是饲养成本最低的蛋白质来源,蛋白质含量比牛肉和猪肉都要高,而且鸡肉蛋白很有利于人体吸收,被称为百分百蛋白。
假如地球上所有的猫、狗都消失了,肯定有不少人伤心。但要是鸡都消失,就会引发灾难。
2012年墨西哥为了消灭禽流感,捕杀了上百万只鸡,导致鸡蛋价格飙升。人们纷纷游行抗议,要求政府下台。此事件被称为“鸡蛋大危机”。
回顾过去,人类文明扩张的每一步,都伴随着鸡的脚印,人不管走到哪,都会把鸡带在身边。整个地球上,唯一没有活鸡的地方,就是南极洲,因为人们怕鸡携带的禽流感病毒会威胁南极帝企鹅的生存。
畅想未来,人类还是离不开鸡。实验证实,鸡可以在辐射程度不亚于切尔诺贝利核泄漏的环境中,健康地存活,除了生长速度慢一点,没有任何异常。
假如未来人类移民火星,只能携带一种动物的话,科学家建议首选还是鸡。
再说鸡的地位高。
鸡在世界各地文化中的地位,远超我们的想象。而且所有的文化,都对鸡持肯定态度。
在伊斯兰教传说中,穆罕默德曾经见过一只体型巨大,美得不得了的公鸡,爪子踩着地面,鸡头直冲云霄,向世间传播着真主的荣耀。
在基督教传说里,公鸡是黎明使者,和耶稣一样能够让人类苏醒,并且能唤醒所有的病人和懒惰者。
世界各地的基督教堂,都配有公鸡形状的风向标,安装在教堂最顶端,比十字架还要高。
在日本的神道教中,有一位非常重要的神,叫天照大神,而白鸡是唯一一种能将天照大神呼唤出来的动物。
在中国,鸡被称为五德之禽,也就是具备了文德、武德、勇德、仁德、信德五种高贵品格。它也是人和神灵沟通,最重要的媒介。
道士认为鸡血可以驱逐邪祟,兄弟义结金兰时,喝一碗带鸡血的酒,可以让神灵进驻身体,一旦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神灵就会惩罚你。
看到了吗,在全世界所有的宗教和文化里,鸡都代表着光明、正义和觉醒。至于原因,都源于鸡的一个习性——打鸣。
对于今天的人来说,打鸣好像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对于又怕黑、又没灯的古代人来说,打鸣可是件大事。
公鸡打鸣,太阳升起,世界恢复正常。这给古人造成了一种错觉,太阳是公鸡召唤出来的。正所谓“雄鸡一唱天下白”,唱在前,白在后。
连太阳都能召唤出来,你说鸡能不能征服世界?
小麦驯化人类、基因主宰人类、鸡征服世界,说完这三件事,我惊觉一件细思极恐的事。
人类在近代发明了两样伟大的工具,一个是汽车,一个是互联网。
我们来开两个脑洞,第一个脑洞:想象一下有个外星人,观察地球很久了。它会不会发现地球上只有一种生物,叫汽车。
但汽车这个生物呢,它需要一种燃料,这种燃料叫人。每当人这种燃料进入汽车之后,汽车这个生物就可以开始跑了。
你说外星人会不会这样想?我觉得很有可能。
好。再来开第二个脑洞:你说人类发明了互联网之后,是人在使用互联网实现更大的繁荣呢?还是互联网在奴役人类实现更大的扩张?
有没有可能互联网也是一个老奸巨猾的“阴谋家”,它借助人类这个工具,一步一步从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到5G,到虚拟现实,到人工智能,到……目的就是要最终占领全宇宙?
真他妈恐怖!
好了,别害怕。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吓唬大家,而是要启发大家开启一种认识大自然、认识人和事的全新视角。
一个高手,既要打破俗知俗见,又要具备新知新见。
正如《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菲茨杰拉德所说:“一个人能同时保有全然相反的两种观念,还能正常行事,是第一流智慧的标志!”
明月心
阳光空气和淡水,小麦不需要光合作用吗?
你咬我啊
公鸡公鸡真美丽[得瑟]
虎行似病
”一个人能同时保有全然相反的两种观念,还能正常行事,是第一流智慧的标志!” — 那是周伯通
三观还算正确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