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向郑爽送达公告:因未履行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现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后执行中作出的法律文书等,情况没有变化的,不再另行公告送达。此前,郑爽已因此案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9050万元。
商商查APP显示,郑爽对外投资共10家企业,其中在业的有5家,包含上海艾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其持股比例20%-100%。
郑爽被强制执行9050万元之后,郑爽工作室面对质疑,也发文进行了回应,称相信司法的公正,依然在积极配合,努力履行,商量拟定合理的还款计划,但也没有明确回应郑爽究竟何时会还款。毕竟郑爽此前还被执行了1.28亿,加在一起需要还款两亿多。
2016年1月13日,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签订《策划服务合同书》,策划服务期限为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5月10日中的70个实际有效工作日。甲方分期支付乙方策划服务费总计3050万元。
同日,该公司与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签订《<策划服务合同书>之补充合同》。甲方邀请乙方艺人郑爽参与涉案影视剧的拍摄,出演本剧第一号女主角;拍摄工作自2016年2月15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中间的70个实际有效工作日;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艺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因劣迹,从而遭受国家新闻出版局或广电总局封杀影响本剧至拍摄和上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截止当时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