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因出轨,妻子以原谅为条件要求将名下价值800万的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儿子。男子答应后,夫妻关系暂时和好。可谁知儿子成年后却将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这些年的租金620万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到底该不该还?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王军和李梅是安徽人,两人白手起家,经过20多年的打拼,积累了不少财富,名下有4套房产,市值约800万元。
夫妻俩都很疼爱独生子小王,给他最好的教育,为他规划未来。两人商量后,把其中一套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
可好景不长,李梅发现王军和公司一位女同事关系暧昧,经常以加班为由深夜不归。一次,李梅在王军手机里发现了和那位女同事的暧昧聊天记录。
“你这是想毁了这个家吗?”李梅质问道。
王军连忙求饶:“我知道错了,你想怎么样都行,别离婚。”
李梅冷笑道:“要我原谅你也行,把剩下三套房子都过户给儿子,免得你哪天又犯浑。”
王军想着房子迟早是儿子的,便同意了。
之后一段时间,家里表面平静。但李梅始终无法释怀丈夫的背叛,两人关系就像一面镜子,碎了就再难复原。最终,李梅还是提出了离婚。
正当两人准备办理离婚手续时,一纸诉状把他们惊呆了。原告竟是已经读研究生的儿子小王,他以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要求父母返还这些年收取的租金620万元。
王军怒不可遏:“这是我们的儿子吗?我们把最好的都给了他,他现在反过来告我们?”
李梅则表示:“这些租金都是你在管理,你自己处理吧。”
王军更生气了:“明明是你在收租,现在想甩锅给我?”
一审法院判决王军和李梅共同返还租金480万元。王军不服,提起上诉。
2.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1、房产赠与行为的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经过登记的,赠与人不得撤销。本案中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赠与行为有效。
2、租金收益归属。民法典规定,天然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房屋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应归属房屋所有权人。
3、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民法典规定,父母子女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4、权利行使应遵循诚信原则。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行使权利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
最终,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军和李梅需共同返还小王租金480万元。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