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阴文庙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办保函〔2017〕13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湘阴县湘阴文庙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的请示》(湘文物报〔2016〕18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湘阴文庙的文物构成简单,规划编制的必要性不足,应结合所在地城乡总体规划编制统筹考虑文物保护的措施和要求,明确保护区划、管理规定和建设控制要求,严格控制周边各类建设活动,可不再编制专项文物保护规划。
二、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加强湘阴文庙的“四有”建设,做好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确保文物及其周边环境安全。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