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源影寺塔倾斜沉降监测立项的意见办保函〔2016〕1380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源影寺塔倾斜沉降监测立项的请示》(冀文物字〔2016〕24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文本深度不够,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述不足,我局暂不同意源影寺塔倾斜沉降监测立项。
二、应针对源影寺塔的保存现状和主要病害情况,结合源影寺塔保护管理需要,加强现状勘察,客观分析外层塔身倾斜沉降的发展趋势和原因,科学评估沉降对塔体结构稳定性的影响,科学确定监测工作的目标、原则和主要内容,研提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技术路线和措施,以文物本体监测为重点,做好监测工作与文物本体保护、管理工作的衔接。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源影寺塔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统筹考虑各项工作,制定有效的保护、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养护、巡查,确保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风貌安全。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