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春秋战国时期政治的演变及作用分析该时期封建主的形成

咻咻甜刀说历史 2022-10-08 17:07:10

前言

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动乱纷繁、诸侯混战的时期,我想这是大家对于这段历史的普遍认识。西周时期严密且有序的周礼,到了春秋战国已经变成了礼乐崩坏的混乱局面,从西周时期严格区分的等级分封,贵族制的社会到此时已经变成了学术下移的逐渐平民化的社会。

春秋战国时期新型政治的出现主要是因为新型阶级开始登上了历史舞台,那就是新型地主阶级的产生。由奴隶主向新型封建主的转化是春秋战国出现的一大现象,而这种现象出现的根本因素或者动力就是土地私有制状况的出现和不断发展。

土地私有制愈发成为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经济在社会变革中所体现出来的动力作用固然突出,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政治在这个过程中的巨大作用。在中国历史时期政治的作用可谓十分重要,正是在春秋战国时期政治家们的广泛争论、各抒己见,才使得当时的政治发展愈发迅速。

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承上启下的时间段,在继承西周时期奴隶主的等级制的同时,也开辟了封建主逐渐崛起的地主阶级统治时期。这个过程也是奴隶主逐渐被消灭或者其势力不断衰退,地主阶级不断发展壮大的时期,由此各国纷纷通过变法运动来确立本国更为先进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封建主也就由此出现,并成为一个在今后中国的封建王朝中的统治集团。

《左传》载:“王取邻、刘、苏、邢之田于郑,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楚公子弃疾迁许于夷。取州来、淮北之田尽益之,伍举授许男田。然丹迁城父人于陈,以夷蹼西田益之。”

春秋战国时期不仅是军事对抗、诸侯混战的时期,更是各方诸侯在政治上相互博弈、在各国进行政治变革的时期。各国国君从原来一国最大的奴隶主经过一系列的政治变革后虽然在本国的地位上来看还是最高统治者,但是他的经济身份以及阶级身份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对于整个春秋战国乃至整个中国历史是具有颠覆性的。由此开启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大门。

从政治在土地变革运动的作用来看封建主的形成

夏商周三代从社会形态上来看属于奴隶制社会,三代君主皆为全国最大的奴隶主,而这种奴隶主身份高低的决定标志除了出身是否为贵族以及贵族等级如何之外,更广发地体现在掌控土地以及奴隶数量上。这点在春秋战国时期体现的更加突出,虽然奴隶不再成为此时主要争夺的对象,但是土地在各国君主眼里的地位却是蒸蒸日上,而是否为贵族出身早已被新的观念抛之脑后。

《左传》载:“鄭伯以璧假許田。假不言以。非假而曰假。諱易地也。禮天子在上。諸侯不得以地相與也。無田則無許可知矣。不言許。不與許也。魯朝宿之邑也。”

这个时期土地运动主要是在诸侯与诸侯、诸侯与卿大夫、卿大夫与卿大夫之间进行的。但是从史料来看卿大夫以下的人不占主要地位,并且受政治权力的控制。既然诸侯和卿大夫是土地运动的主体,那么,这种运动的本身结构与特性,决定了诸侯和卿大夫们不可能按照经济的原则去吞吐土地,而只能借助于超经济的手段。

因为诸侯和卿大夫不仅自身发迹靠政治,而且他们又都是政治权力的负荷者。双方不仅是上下级的关系,更是在政治、经济上相互依存的关系体。他们在当时都掌握着一定数量的土地,而这些土地更多的就是私田。山东各国卿大夫也都是当权者,均是氏族长、食邑主、食邑内政长三位一体式的人物。卿大夫有与诸侯“公朝”相似的“家朝”和独立的官吏系统,卿大夫既是诸侯的臣属,又是诸侯之下独立性极强的地方行政长官。

战火交织、联盟与反联盟、工于心计一直都是春秋战国这个复杂时期的主要表现,而这些表现无不围绕着一中心思想进行,那就是大一统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而大一统实现的基础就是封建主在土地的征讨中不断集中,并最终由此成为全国最大的土地所有者。各国封建主在政治上的不断发力,力求将本国的世袭贵族消灭以便稳固自身的权力。

政治在等级社会的控制是封建主形成的重要基础

在春秋战国之前的西周本身就是等级森明的国家,这里的等级划分主要是依据与周天子关系远近而来的,所以从经济、政治上表现的并不明显。但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等级就不然了,首先这里的等级在各国相继进行变法后逐渐划分,划分的依据当时是其拥有的政治身份高低。

食邑制是春秋时期贵族们分享财产的一项主要制度。从理论上讲,不同等级占有食邑的数量是有差别的,但是从春秋实际情况看,并未完全按照上述规定实行,封赏多少食邑,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政治地位的高低是春秋时期整个社会风气的重要关注点,只有国君一类人物在政治上不受约束之外,其他各种层次的人无不受政治支配。其他的人都是政治从属物,均构不成独立的经济主体。在这种情况下,也就不会有不受政治干预的独立的经济运动和土地买卖。许多赫赫有名的卿大夫,资财富、食邑众,随着政治上垮台,不只全部财产被剥夺,本人也常常降入皂隶之中。由政治决定经济地位的兴衰,是春秋时期普遍存在的现象。

战国时期的爵制同财产分配有着密切的关系,爵位越高,得到的土地、资财和奴役的人越多。商鞍变法有一项就是按等级分配财产,爵制不仅能规定人们的社会地位,还能控制人民的经济生活,所以许多人把爵禄权视为君主的主要权力之一和权威之所在,是君主治国的三大宝物之一。战国时期由于实行民爵,爵禄便成为君主调动民的积极性的主要钓饵,当时许多人把追求爵禄视为人的本性。

《管子》载:“度爵而制服,重禄而用财。饮食有量,衣服有制,宫室有度,六畜人徒有数,舟车陈器有禁。修生则有轩冕服位谷禄田宅之分,死则有棺梆绞袅扩垄之度。”

政治参与产品分配的决定作用体现了封建主的特权

就春秋战国时期的情况看,在分配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国家的租税、摇役和财政开支。直到战国中叶以前,土地基本上属于国有,农民主要是国家授田制下的依附农,并且也是国家赋税要以征发的主要对象,他们向统治集团缴纳的财物,经过君主的决定再统一分配给其他人。

先秦众多的思想家提出要把征收赋税摇役之多少作为施政的基本手段,用以调节君与民的关系。由此可见,以租税摇役表现出来的分配方式,它的基本属性不是经济,而是政治。众所周知,国家开支和君主私养由政治支配,官吏的棒禄与对官吏的赏赐同样也是由政治决定的。

《墨子》载:“勿轻勿重,重则利入于上,若轻则利归于民。以其常征,收其租税,则民费而不病。民之所苦者非此也,苦于厚作敛于百姓。今之诸侯取之于民也,犹御也。”

战国时期,禄赏物主要有三类:一是食邑,在当时是普遍的,二是谷物;三是货币。另外还有珍宝服饰等。战国时期的棒禄和赏赐造就了一大批封建主。官吏的贪污受贿,可视为一种特殊的再分配的方式。这类贪污受贿不是个别人的道德堕落问题,而是政治特权支配财产分配的一种特殊方式,是官僚封建主藉以扩大财产的一条重要途径。

从战国看,无贵而富者不完全是凭借经济方式发家的,有相当一部分仍是政治权力的孽生物。许多官僚的后裔虽然失掉了官爵,但却拥有丰厚的财产,当时的诸侯国家是最富有的,不仅拥有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可以任意征收租税和征发摇役。当官而后富家,说明政治权力在个人财富积累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评价

战争的爆发不仅仅是为了占有和争夺土地,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更明显的战争是为了相互征伐,以武力的绝对压制来消灭对方的政治气焰,从而使自己的政治地位得到空前的提高。而在封建社会的萌芽阶段,土地依然是政治权力者尽心争夺的对象。

经过了春秋战国数百年战争后,原来始建于西周的等级制度已经被冲破的七零八落,虽然在春秋时期还能够依稀看到西周那种等级制的框架,但是到了战国,周天子不复存在之后,原本以血缘为划分依据的西周礼制已经转变为以政治权力强弱、政治身份高低为主要参考了。但是土地依然是决定某个封建主地位高低的重要依据,所以对于城池和土地的争夺依然没有减弱。

通过土地买卖途径而形成的地主,从春秋战国的历史看,这条道路尚未被开辟,即使有,在第一代封建主的形成过程中也不占重要地位。土地买卖成为封建地主形成的重要途径,那是秦汉以后的事。

仅从市场一角看,资金从哪里来无关紧要,但是从社会经济关系的全过程考察,就另当别论了。它与地租地产化和商业利润、高刊贷利息地产化有着完全不同的性质,是政治特权与买卖相结合的混合物。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标明土地买卖的记录,竟是一种在政治特权支持下的买卖,这种情况实际上是整个封建社会中土地买卖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在这种政治特权的种种照顾下,土地日益集中,这些原来奴隶主身份逐渐转变为地主阶级,而那些新型的地主阶级则藉此更加巩固自己的实力。

参考文献:《左传》、《管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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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成功时低调,失败后洒脱,多看历史,人生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