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告老还乡后,与地方县令相比,谁的权力更大?

一切回归史 2024-02-23 09:17:29

秦始皇扫灭六国完成天下的大一统,让中国古代迈出了封建社会的步伐,除了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之外,为了方便统治,还出台了一整套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制度,以及中央自身的管理方式,其中皇帝最大,向下分设三公。

这三大机构分别协助皇帝进行行政,司法和监察管理,其中总领军国大事的丞相更是地位极高,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部分权臣甚至能直接参与皇帝的某些事务,成为一代权臣,比如东汉末年时期的曹操和诸葛亮,此类都是掌握生杀大权的名相。

再后来,即使因为权力过大对相权进行了拆分,但依然会有除了丞相之外的宰相存在,但如果没有争权夺利之心,宰相将会是皇帝身边的得力助手,那么,这些在皇宫之中权力滔天的存在,在告老还乡之后,还能拥有多大的权力呢?和地方上的县令相比又将如何呢?

古代宰相制度的沿革

宰相这个称呼和概念其实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它所指的就是君主专制体制下的最高行政长官,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这种总管全国政治的职位就已经出现了,管仲和商鞅等都是当时十分出色的宰相,能够着手进行国家改革,自然是拥有不小的权力。

但这个称呼在当时并不指一人,也有可能是指当时的机构或拥有此权力的好几个人,一直到秦汉时期,秦始皇实现大一统之后,宰相制度才被普遍实行,在这个规定之下,这个职位主要是“掌丞天子,日理万机”,成为仅次于皇帝的重要官职。

这项制度具有一定的开创性,后续的汉朝也是承袭秦朝的制度,将中央的“三公”延续了下来,到了后续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第一次出现相权泛滥,东汉末年皇权的衰落,一度导致天子被膨胀的相权拿捏,董卓曹操等先后“挟天子以令诸侯”。

尤其是后续司马昭以权臣的身份直接弑君,此举对皇权的削弱空前,以至于在后来为了避免权力过度膨胀,改由三省共掌相权,中书,侍中和尚书仆射共同行使宰相权力。

到了宋朝,继续延续唐朝的制度,由中书门下平章事来行使宰相的权力,后续的元朝直接将三省制度废除,采用行省制度,主要由太子掌管,但宰相的权力行使是由其下的左丞相和右丞相,平章政事和参知政事来完成,也算是实现了对权力的制衡。

明朝时期原本承袭了之前的丞相制度,但因为军权和相权之间的矛盾,朱元璋直接废除丞相,权分六部,由皇帝直接负责,这是对相权的一次大分化,到了朱棣时期,设置内阁辅政,由于没有宰相的存在,所以内阁的权力在后来也出现了膨胀。

清朝是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空前强化的一个朝代,即没有宰相对权力的分化,国家大事的处理全都掌握在在皇帝一人手中,地方上的重要事件全都呈报到中央由皇帝亲自过目。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呈现出一种皇权不断加强和相权不断削弱的状态,简言之,皇帝依然是国家政治的核心,他掌握了其他各级权力的大小和运转方式,相权既是皇权的协助和执行者,也是皇帝权力的延伸。

与此同时,相权还对皇权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避免在皇权出现错误的时候因为皇帝的独断专行而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无论是秦汉时期权力巨大的宰相,还是后续被削弱的状态,宰相对皇权的制约和削弱是不可或缺的。

如果不讨论皇权,仅从宰相这一条线来看,它的历史就是一个从拥有实际权力的职位向无实权职位的演变过程。

从秦朝的丞相开始,到汉朝的左右丞相,再到唐朝的三省掌管,这些时期的宰相拥有实权,后续北宋清朝,明朝的宰相都是没有实权的虚职宰相。

尤其是到了清朝之时,名义上行使宰相权力的是军机大臣,但他们实际上都是机械传达,跪受笔录转达皇帝的命令而已,甚至没有自己独立思考的权力,所以不同时期的宰相退休,拥有不同的待遇。

地方县令制度

县令这一说法其实不够确切,古代在地方上的最低阶官员,其实分为县令和知县两种,都是直接接触地方百姓的父母官,但却有着明确的分工,虽然在地位上并不高,但也是由正规渠道选举出来的,并且随着历史的演进,县官选取的方式也越发正规。

当然最开始的时候这个职位并没有受到重视,采用举荐和资格注拟的形式选取,因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平选拔,所以经常会出现钱权交易甚至官商勾结的情况,不利于社会底层的发展,到了宋朝时期,这种情况发生改变。

一场科举考试之后都会根据上榜考生的成绩优劣来决定官阶高低,因为历年参考人数众多,所以即使在进行官员的重新划分之后也会剩下一部分的闲置官员。

因为他们也曾参加科举,所以会被直接分配到地方最底层担任父母县官,根据科举成绩所排列出的官阶高低,他们会被分配到发达程度不同的地方担任县令,比如首都开封,即使是县令,他的官阶也达到了正六品。

到了南宋之后,因为国家曾面临的危机,致使官僚系统有一定程度的崩坏,中央缺少人才,所以对地方县令的品阶要求不再那么严格,八品九品的低阶官员全都有资格担任地方县令,正所谓山高皇帝远,因为地方县令难以直接被中央管理,所以出现了考核制度。

以唐朝为例,地方上的县官,一般任期为六年,每一年都会对其政绩进行考核,待六年期满之后,根据所管辖地区的人民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有资格进行连任。

县官在宋朝时期被分为知县和县令,二者之间虽有相同点,但也存在差异,首先是在事务管理方面,知县和县令有一定程度上的相同,例如知县和县令需要一同掌管本县的赋税和差役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却非常复杂。

比如仅仅是税收,就涉及到计算,收缴,核实,上报等多种流程,仅凭一个人是很难完成的,所以需要知县和县令分工合作去完成,因为有些地方会出现偷税漏税,甚至暴力抗税的情况,需要二者共同配合解决问题。

除税收之外,县内巨大工程的修建,以及社会发展的问题,也需要知县和县令共同完成,尤其是对本县发展的促进,因为它是县官政绩考核的主要因素,所以更加需要着重注意,最后还有治安,赈灾等其他责任,需要县令和知县着手实施。

宰相的告老还乡

从官职和地位的角度讲,宰相比皇帝差不了多少,也就是说,宰相的任职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即在这个位置上,只要没有出现太大的错误,或者有不利于皇权的举动,就会一直任职,直到自己力不从心,历史上有不少宰相都任职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

比如蜀汉丞相诸葛亮,以及相国曹操等,因为皇帝的暗弱,他们在去世的时候依然手握重权,但这与其他情况不同,曹操是因为汉献帝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诸葛亮则是因为刘禅的无条件信任,此外,历史上的多数宰相都是“告老还乡”的。

其中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功高震主,因为自身的权力实在太大,并且已经威胁到了皇帝的统治,但作为皇帝来说,又不能明面上将自己这个得力助手处死,所以只能采用夺权的方式,这也是一种加强皇权削弱相权的方式。

比如明朝时期的开国大臣刘伯温,他作为一方大能,在朱元璋的邀请之下出山相助,随后与他一起东征西讨,立下汗马功劳,最终为其夺得天下,大明朝建立之后,刘伯温又制定了许多实用政策,解决地方矛盾,缓和中央压力。

但就是因为其权力太大,遭到了来自各方的打压,最终被迫“告老还乡”,既然是对皇权的加强和对相权的削弱,那就表明宰相在决定回乡之后是没有任何权力的,即使他尚且为宰相的时候能够呼风唤雨,回乡之后也就是一个小老百姓而已。

或许能够获得一笔不菲的养老费用,但卸任之后的宰相已经不属于朝廷官员体制,按照规定没有任何权力,但地方县官不同,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即使是地方上的芝麻小官,也拥有一定权力。

告老还乡的宰相和县官相比,其实就是官民的区别,前者是没有任何权力的,如果犯了错,那么作为县官依然可以直接对其进行处理。

宰相退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无官一身轻,即使没有权力,也应当暗自庆幸,因为在如此高的位置上,是很少有人能做到全身而退的,就算权力还没县令大,也应当做到安分守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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