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李建平于2024年12月7日上午,内蒙古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至此,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案告一段落,但他对社会的影响远没结束。他涉案30亿,犯了5宗罪,每一宗罪不可恕。
第一宗罪: 贪污罪。
他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国有公司资金14.37亿元,数目之大,实属罕见。
李建平为了掩人耳目,他以某酒店服务人员王某、敖某和社会人员徐某的名义,注册成立公司,他作为实际控制人,大肆侵吞国有资金,把国有公司当做提款机,从2016年到2018年,2年时间,平均每天侵吞国有资金达200万元。他荒唐至极,用“石头剪刀布”选拔懂事长、总经理、监事长。他挥霍无度,赌博成瘾,他收买收购名家字画、古玩玉器、黄金珠宝、名贵手表、中外名流,在被留置前夕,还妄想转走2亿资金,他放任家族成员,共同违法犯罪,儿子携款外逃,妻子离婚,也许这些都是他们早就布好的局。
第二宗罪: 受贿罪。
他利用公权力,为他人谋取私利,收受巨额贿赂达5.77亿。《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发《清除经开区发展的绊脚石》一文,披露了李建平受贿案情,李建平在担任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期间,利用公权力充分变现,帮助他人承揽工程,收受好处费,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不等,胃口越来越大,最后达到几个亿。光内蒙古某房地产公司和某艺术品公司法人代表杨某某累计向李建平行贿5.778亿元,此法人代表应该是杨进东。
第三宗罪: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李建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旅行职责,纵容以赵文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李建平长期与赵文远交往,关系密切,互相勾结,在工程拆迁、土地收购、安排工作方面纵容以赵文远为首的黑社会违法犯罪活动。
据《内蒙古晨报》此前报道,2020年12月31日,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赵文远为首的41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赵文远犯了17项罪,被判为无期徒刑。
早在2020年6月,呼和浩特公安局依法对以赵文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立案侦查,相继对赵文远、云进军等4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这个犯罪团伙自1990年以来,盘踞在呼和浩特周边地区,实施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祸害呼和浩特周边地区达几十年。
第四宗罪: 挪用公款罪。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10年间,李建平伙同他人挪用国有公司公款共计10.55亿元,其中4.04亿元至案发前没有归还。
10.55亿,这不是一个冰冷的数字,它背后是无数的科研项目、职工福祉、社会发展机遇的丧失。想象一下,如果把这些钱早一点用于企业扩大规模,能新建好几个子公司,能解决就业达数千人;然而,李建平等人将其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他们就是一群饿狼,闯进了国有企业,肆意抢夺资源,破坏企业生存发展,罪大恶极。
第五宗罪: 用人“暗箱操作”。
内蒙古纪委监察相关办案人员透露,在整治生态影响方面,涉嫌违规入编862名,“劣币驱逐良币”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曾大行其道。
在用人方面,违规入编862人,这不是一个小数目,一个中小企业也就几百人,他安排的这些人足可以再建立一个中小型企业。能违规安排这么多人,可见,李建平的能量有多大,在用人制度层层把关下,笔试、面试,使用考核,层层把关,他却能层层过关,令人匪夷所思,这么多关卡他是怎么通过的?
公职编制本是为了选拔有能力、有素质的人为公众服务,是一种公共资源的分配。当这种分配被权力操纵,变成了满足少数人私欲的工具时,就扭曲了编制存在的意义。公权被滥用,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还引发民众对公职体系的信任危机。
无论是“权力寻租下的编制暗箱操作”还是“编制关系户特权”,它都是对公平正义的公然挑战,对公权的肆意滥用。损害了众多寒门学子求职的公平竞争权利,破坏了公职体系的公信力,同时也反映出监管体系存在诸多漏洞。
李建平案件中的违规用人,提醒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确保编制资源被合理、公正地分配,让公职体系真正服务于大众。
随着李建平被执行死刑的枪声响起,此案件基本上告一段落,但李建平案件的影响远没结束。
他留下来的烂摊子,需要后来者拔乱反正,他违规安排入编的862人需要妥善解决。他的每一宗罪,都罪大恶极,特别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危害地方几十年,影响非常恶劣,对地方政府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判处他死刑,彰显了法律的公正无私,他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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