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号,最高法首次发布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湖南某中学的小江(化名,是年14岁)是一名初二学生,因和女同学聊了几句,邻班同学胡某就认为小江是在招惹他的女朋友,威胁小江买烟赔礼道歉,否则就要揍他。
小江烟买了,胡某却又嫌烟不好。
一天午饭后,胡某、孙某等15人把小江叫到厕所(有组织、有预谋),一拥而上拳打脚踢,可他们没想到的是,小江藏了一把开药瓶用的折叠刀。在遭到群殴的情急之下,小江拔刀挥刺,最终造成两人重伤二级,一人轻微伤。
重伤二级什么概念?
——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一种,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案件发生后,最终走上诉讼程序,法院认为:小江是在遭受霸凌时,被迫持刀反击,具有防卫意图,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认定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此,网友纷纷叫好:
@听风观雨: 终于看到判正当防卫了,太好了。
著名主持人程皓在自己的视频中表示:看到这儿我都忍不住叫好!这个案例简直就是现实版的第20条!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不仅关系到社会的正义风气,还关系到是非公道和人心。因见义勇为赔钱坐牢,谁还会出手相助?遭受暴力侵害,出手反击却被拘了,那是否只能任由被伤害?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而不是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法律就是应该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应该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这才是我们社会的正义之道,浩然之气,法治之光。
在这里,我们更希望各级法院的法官紧跟法制的进程,在审判过程中保持中立、客观、公正的态度,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再出现阻碍法制进步、影响国人认知的雷人雷语。
“不是你撞的,你扶她干嘛?”这是法官王浩在彭宇案二审中的发言,这句话颠倒是非黑白,让好心帮助别人的行为变成了罪过。
所有法官做到公正、权威、效率、责任,才是法治的力量,才是人心所向。
这种情况先把校长和老师抓起来判刑[点赞]校长和老师收了霸凌的好处纵容霸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