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继承了一个远房亲戚的遗产,几年后有人拿着一个借据来找你?
借的钱远远超过遗产价值,这时已经继承了遗产的你必须得倒贴钱还款吗?
【回答】第一,几年后才来找你,那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了吧。
第二,你继承远房亲戚的遗产,那肯定是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啊,上面起码有签名吧。对照一下笔迹,看不是不伪造的。。。而且光有借据不一定能被认定为债务成立的,还要有银行流水等等。你就尽量主张债务不成立吧。
第三,即使债务是真实的,你也只需要在继承的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高于遗产价值的部分,你不需要偿还,所以谈不上倒贴。但要是你继承了后就挥霍掉了,那就有点倒霉,不得不再从自己的积蓄中偿还。
《民法典》第1161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