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不赡养老人”到了何等程度。
第一,遗弃和严重虐待老人,丧失法定继承权
以前有新闻,老人由五个儿子轮流赡养,过年时轮到一个儿子了,他却不给老母开门,让老母亲冻死在门外。
那这种情况,肯定就丧失法定继承权了。
《民法典》第1125条第3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所以,如果子女遗弃老人或虐待老人情节严重,是会丧失法定继承权的。
第二,如果老人需要赡养而子女不赡养,但没严重到遗弃、严重虐待的程度,不丧失法定继承权,但继承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民法典》第1130条第4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本条所说的扶养,包括抚养、赡养和扶养在内。所以,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也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三,子女愿意赡养但老人不要求赡养的,不赡养老人不影响子女的继承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愿意尽扶养义务,但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继承份额。
第四,子女无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不赡养老人也不影响继承份额。符合条件的,反而可能多分。
《民法典》第1130条第2款: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另外,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也可以立遗嘱不把财产留给他们。
有有效遗嘱,按遗嘱继承。此时,如无特殊情况,子女的法定继承权也派不上用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