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8月中旬,国共两党就南方八省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抗日武装问题达成共识。在此期间,周恩来请叶挺出面完成改编任务。叶挺欣然接受委托,很快向蒋介石提出将南方红军游击队改编为1个军的建议,并提议改编后的部队称为新四军。10月至12月,国共两党先后就新四军的建制、编制、干部、装备、经费等问题,进行多次协商。
在编制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先是提出将南方游击队改编为1个军,下设两师4旅8团。遇阻后,又提出编为两个纵队6个支队,国民党仍不同意。为顾全大局,中国共产党又提出编为1个军,军部直辖4个游击支队,每个支队设两个团,隶属八路军。国民党同意了这个方案,但不同意新四军由八路军总部指挥,最后确定隶属于第3战区,其中第4支队由第5战区管辖。
从1937年秋开始,叶挺、项英、陈毅等在中共中央领导下,进行了紧张、艰巨的组织筹备工作。12月25日,标志着新四军军部成立的新四军干部大会在汉口召开。27日,项英致电毛泽东、张闻天,就新四军的编制和主要干部配备提出建议。28日,毛泽东电复项英,同意新四军编4个支队和支队以上干部人选。
1938年1月6日,新四军军部从武汉移驻南昌三眼井。2月6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和第3战区命令新四军集中到皖南歙县岩寺镇一带整训。军部当即制定方案,并命令部队分头并进,兼程前往。3月至5月,新四军各支队抵达皖南、皖西后,立即进行了短期整训。
此后,为适应抗日作战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环境,新四军在组织部队挺进敌后和抗日前线的同时,又在“一面打仗,一面建军”的思想指导下,大力开展部队的全面建设。在政治思想建设上,新四军特别强调在国共合作的形势下,保持和发扬以艰苦奋斗为中心的红军优良传统。在此期间,为使全军铭记红军优良传统,军部专门确定用“保持发扬优良传统”8个字,分别作为1937年确定编制时8个团的对外代号,即第1团称保团,第2团称持团,第3团称发团,第4团称扬团,第5团称优团,第6团称良团,第7团称传团,第8团称统团。
新四军集中整编期间,第4支队又扩编了第9团和手枪团,其他支队也进行了扩编,整编后全军共1.03万余人,6200余支枪。部队人数不多、装备落后,但绝大部分人员是南方三年游击战争中保存下来的精华,还有一批中共中央派来的经过长征的红军干部。从此,新四军这支人民武装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逐步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展成为华中地区坚持敌后抗战的主力军。(来自《中国国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