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道财税-汤茹亦
自印花税立法后,国家又发布了22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对很多争议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其中提及了补税和退税,也引出了我们今天的咨询问题承租人退租后,出租人是否可以申请退回已经缴纳的部分印花税?
首先,租赁合同的印花税计算方式,是基于合同中约定的租金:
1、单独列明价税分离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
2、租赁合同签订后应就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总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其次,因为租赁合同一般都是跨年的,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
1、退租
这种情形主要是租赁合同已经开始执行,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半途解约,租赁中断。上述问题中客户咨询的情形应该更贴合这里提到的退租的情况。此时,主要是依据22号公告中第三款实际结算金额与应税合同金额不一致,可以根据变更后的金额计算税金,并就减少的部分申请退税或抵税。
但是在具体执行中,每种租赁合同变更导致退租或合同终止的的情况可能具有一定的多样性,所以存在判断的自由裁量空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到的纳税人在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时,需要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2、合同执行前解除
除上述情形外,还需要区分一种情形,如果租赁合同在签署后从未正式开始执行(租赁标的未交付或者逾期未支付租金),但是又缴纳了印花税,这种情况下不属于上述的退租情形,应当按照22号公告中提到的“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执行。
但是,个人在看这两条规定时也产生了疑问,租赁合同未履行如果是逾期未收到租金,已缴纳的印花税反而是不退,而对于中途终止的合同却还有可能可以申请退税或抵税,在具体执行中肯定会带来很多税企之间的认定差异。
建议承租人在签署租赁合同前,可以基于以上提及的政策做好预判,并结合业务实际判断后续的涉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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