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的无证厂房,遇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京坤拆迁律师 2024-08-19 13:35:10

作为厂主,因为招商引资入驻并长期投资使用厂房,却因历史遗留问题迟迟未能获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当前面临征地拆迁的挑战时,应如何应对?

以前,某些地方政府为促进经济繁荣,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投资,包括提供土地、构建工业园区并鼓励企业入驻。众多企业及小型手工作坊借此契机蓬勃发展,它们与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土地出让协议,支付了相应费用,购置并使用了建造的厂房,逐步实现了企业化转型。遗憾的是,因种种历史因素,这些企业的土地及房产证件长期未能顺利办理。

针对此困境,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为权利人的权益保护提供了以下路径:

一、可凭借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土地出让协议,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共同前往地政部门申请补办土地登记手续。若遭遇以土地为租赁性质为由的拒绝,权利人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可向属地政府提出请求,敦促其积极介入,协助办理或补办用地相关手续,鉴于行政部门已对无证建筑进行合法化处理。

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县级政府在发布征收决定前,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区域内的未登记建筑进行详尽的调查、认定及妥善处理。重要的是,无证建筑并不等同于违法建筑,其补偿应基于实际情况公平合理。

三、若因土地性质变更、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权属证书补办困难,权利人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确权诉讼。若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法履行原协议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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