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新沂一男子殒命废井4个多月才被发现!嫌疑人竟是亲手足

逍遥牧羊 2022-07-04 00:36:45

手足之间,还是应该和睦相处,可是,此类人伦悲剧却是屡禁不止。

本案发生在江苏省徐州新沂市。

罪犯张某,1964年出生,新沂市人,有前科,,李某,1967年出生,新沂市人,二人系夫妻关系,被害人张某2系张某的弟弟,平时因家庭琐事,双方关系并不和睦,2017年2月2日,农历正月初六晚上,张某2酒后到张某家,与李某又因故在家院门内发生争执,张某听闻后,到院内猪圈处拿一砖块,击打张某2头部,致其倒地后,又用锤子击打张某2头部,致张某2当场死亡。

后恐罪行败露,在张某提议下,与李某一起用广告布、 塑料编织袋分别包裹张某2的身体、头部后,二人驾驶机动三轮车 将张某2的尸体运至新沂市新安镇臧坪河西侧钢材市场附近,抛弃 在一废弃井内。返回家中后,李某陆续将张某2的皮带、鞋子等 衣物掩埋、销毁、抛弃等,以掩盖罪行。2017年6月25日,被害 人张某2的尸体被证人陈某等人发现报警而案发。经鉴定,被害人张某2系他 人持钝性物体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2017年6月25日10时许,新沂市公安局接报后立即对此案介入调查,经排查走访,张某2的兄嫂,张某,李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二人传唤至新沂市公安局进行讯问,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7年7月15日,新沂警方立案侦查,2017年7月30日,该案被指定由睢宁县公安局管辖。

据了解,2017年7月21日,张某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睢宁县看守所,2017年7月20日,李某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徐州市看守所。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犯故意杀人罪,李某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4月28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张某赔偿张某2家属经济损失3.63万余元,驳回张某2家属其余诉求!

宣判后,张某提出上诉,其上诉称,并未实施杀害张某2的犯罪,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2019年10月16日,江苏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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