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观点认为,其实巡抚总督督师这类一开始都是主要负责军事(剿匪平乱什么的),总领的是跨省级别的军政民要务。而且都是临时性差务、不常设。
巡抚
后来到了明朝中后期,在一些民变倭寇不断的地方开始常驻督抚,依然都是以军事为目的,辖区内的总领军民政务,区别是总督管辖范围更大,权力更直接。
再后来到了清朝,巡抚才逐渐变成省一级的长官,开始常驻,原来省级长官布政使按察使这些降为辅助性官僚。但是,总督仍然是临时性差务官职,不常驻。
如果本省在某总督辖区,那么巡抚相当于变相被剥夺了一部分权力(军政、民政都被削)。但如果本身没有在总督辖区,那么巡抚仍然是本省最高的军政长官......
对此观点不敢全部认同,两江总督主要负责军事,有点类似现在东部战区司 令,但所辖范围比东部战区略小(仅目前的江苏、安徽、上海、江西4省),江苏巡抚主要负责行政。
清朝总督
两江总督不仅官阶高半级,对江苏巡抚有一定的节制权(提名、征求意见),但并不是其上级,巡抚也是直接对皇帝汇报、负责,可以弹劾总督。其他几个总督基本是督抚同城,而唯独在江苏督抚不同城,充分说明中央对财税重地的重视。
如果按现在标准看,那江苏巡抚驻地苏州就是江苏省会/首府,而两江总督驻地南京相当于江苏、安徽、上海、江西大区的首府,也可以理解为当时江苏省有2个省会。
康熙五十年(1711年)江南科场发生重大舞弊,江苏巡抚张伯行直接弹劾两江总督噶礼,噶礼恼羞成怒,也写了一份奏折弹劾张伯行,罗列张伯行的七条大罪,这就是著名的督抚互参案。最后经过审理,噶礼革职,张伯行留任,以巡抚扳倒总督结局。
清朝巡抚
以上观点你有异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