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鬻爵,在古代封建社会并不少见。在一些特殊时期,统治阶级甚至主动卖官 ,将卖得的钱拿来充实国库,以作它用。所以在古时候,有钱人常常会出钱捐个小官当当,以光耀门楣。
到了现代社会,卖官鬻爵是被严令禁止的,所有社会人员,都必须通过公平公正的方式,通过各种各样的考试、审查,才能进入体制。所有公职人员,也必须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以能力、政绩说话,才能得到升迁。
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现实中,总有那么一些贪官,不拿规章制度当回事,依然我行我素,想咋样就咋样,卖官鬻爵对他们来说,也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
原山东省副省长黄胜,就是这样一个无法无天的人。
黄胜,山东威海人氏,军人出身,原是总参第十三测绘大队的一名战士。从政后,黄胜曾担任过山东省委办公厅秘书处的秘书,以及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等职。
从他的履历我们不难看出,黄胜从政的起点是非常高的,当别人还在基层跑腿的时候,他已经在省政府坐办公室喝茶看报了。
在德州当一把手的时候,黄胜就像个割据一方的诸侯,在德州的一亩三分地上,没人敢不听他的。在他主政期间,下属官员们如果想升职,不给他送钱是行不通的。不管你有多大的能力、多大的政绩,没有送钱给黄胜?你是升不上去的。
一些懂得钻营的人,即使业务能力一般般,只要给黄胜送上重金,那么他的升职,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更为夸张的是,到了后来,德州官场的卖官鬻爵,已经公开化了,甚至开始明码标价。
当时德州一个县委书记的价格是50万元,一个局长的价格是20万元,最便宜的是副镇长的价格,只要5万元。当时的官员们,只要脑子活络,能拿得出这么多钱贿赂黄胜,那么升官发财,对于他们来说,还是比较容易的。
权钱交易的背后,是道德的沦丧、是人性的泯灭、是法律的悲哀。
黄胜在位期间,利用职权,大肆敛财,积累了雄厚的财富。当时有人送他一个外号“黄三亿”,说他贪腐足有3亿之多。当然这只是民间传闻,并不可信。
但由此可见,黄胜的贪污之名,已是人尽皆知。
贪财与好色,通常是一个贪官的标配,黄胜也不例外。爱钱如命之外,黄胜还非常好色。他拥有46名情妇,私生活非常糜烂。为了方便和情妇们幽会,黄胜专门修建了一处“行宫”,用来寻欢作乐。
有黄胜这样的官员,真是社会的不幸,百姓的苦难。
所幸“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黄胜的倒行逆施,终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在黄胜当上山东省副省长的第四年,他被查了。
经组织调查核实,黄胜受贿金额巨大,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黄胜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