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捂死87岁母亲欲自杀二审宣判,为什么是故意杀人罪

李肖峰律师 2024-10-22 12:51:28

2023年5月,西安的安某开车带着87岁的母亲外出散心。因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车内大喊,他长时间捂压母亲口鼻致其死亡。

安某决定自杀。他担心母亲生还后无人照顾,拿来透明胶带封住母亲口鼻,后在车内服药割腕自杀。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了该案的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安某妻子看到他留下的遗书后报警,民警在车内发现安某将其送医。安某案发时抑郁发作,法院以安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刘某(殁年87岁)系被告人安某的母亲。2020年,刘某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被安某从甘肃老家接至西安市雁塔区照顾生活。2023年初,安某被诊断为失眠、焦虑症,产生了自杀并“带走”其母的念头。

2023年5月12日18时许,安某前来看望其母时,因刘某情绪不稳定,安某驾车载其母外出散心,于19时许返回小区,将车停在小区停车位,二人同在车上休息。刘某睡醒后情绪激动,在车内大声喊叫并拿木枕头乱砸,安某为阻止其母大喊,用手长时间捂压刘某口鼻和颈部,致其死亡。一审法院以安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安某提起上诉,认为没有杀人的故意。

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我来为大家分析一下为什么是故意杀人罪。

判断其故意杀人罪主要看他的行为的主观故意:安某供述自己因身体原因产生了自杀想法,又担心其死后母亲无人照顾,产生一并将母亲“带走”的念头。他长时间捂压母亲口鼻,致其死亡,后又恐自己自杀后母亲复活,用胶带缠绕母亲口鼻,在主观上有追求母亲死亡的主观故意,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尽管安某作案时患心境障碍,抑郁发作,控制能力有所削弱,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但辨认能力存在,因此他仍需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法院根据安某的供述、行为及精神状态鉴定结果,依法作出故意杀人罪的判决。#男子捂死87岁母亲欲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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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肖峰律师

简介:李肖峰律师,十余年媒体、法律行业从业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