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本来坐在副驾驶上,却突然和父亲换了个位置。
这换成任何一个交警都会觉得有问题。
在排除了酒驾的嫌疑后,交警发现这个男子没带驾驶证,因此把车辆给扣留了。
男子非常不服,便把交警告上了法庭。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案件回顾
一个寂静的夜晚,小张和他的父亲老小张驱车归家。(文中皆为化名)
当车辆驶近一处例行酒驾检查站时,小张突然将车停下,并与父亲换了位置。
其实很有可能是老张连续驾驶的时间太长,由小张来替他一会儿。
但这一举动立即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
就算他们真的没有问题,也没有一个交警会放过这一细节。
因此,交警上前进行了拦截,并要求小张接受酒精测试。
测试结果显示小张并没有饮酒,但确实没有携带驾驶证。
交警因扣留了小张所驾驶的车辆,还带他进行了安全检查。
在警局内,小张解释称驾照忘在家里,但这样的解释并不能解决问题。
由于无法现场核实小张的驾驶资格,警方决定暂时扣留车辆,以待进一步的调查。
小张认为交警是故意刁难人,因为电子驾驶证一查便知,而且父亲老张也有驾驶证。
交警的做法实在是有点小题大做。
过程中小张则因压力过大,在与警方的交流中显得激动。
警方却认为小张情绪激动辱骂交警,还把这一行为记录了下来。
随后,小张被带回交警大队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
这一晚的经历,对他来说无疑是长久且痛苦的。
直到第二天,小张才能将车辆取回,他损失了几百块钱的停车及拖车费用。
在事情发生后,小张决定不再沉默,他将交警起诉到法院,认为警方的行为是一种过度执法。
小张请求法院判决交警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总计1000元,同时退还750元的拖车和停车费。
案情分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可以出警告或者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公安机关扣留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扣留的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交警的执法程序确实不严谨,他们没有出具扣留凭证,并告知小张相关事宜,也没有听取他的申辩。
交警将车辆扣留还带走小张进行安全检查,明显已经超出了必要的执法程度。
对于小张辱骂交警的行为,交警并没有足够证据。
这起案件最终以交警道歉,退还拖车费和停车费结束,但法院未支持小张关于扣留车辆期间损失的赔偿请求。
案后反思
在此案中,我们看到了法律程序的重要性。
就算对方行为是否违法,执法者的处罚也要符合法定程序。
本案的审理过程,充分体现了法院对行政机关行为的监督作用,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从更广的角度来看,这一事件也是对普通公民如何在面对不公正对待时时保护自己权力的一次教育。
它提醒我们,法律是约束行为的规则,更是保护每一个人不受不公正对待的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