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参加工作时,在企业任劳资员,负责办理职工入职手续。没多久分来一批退伍军人,其中有一个居然是我初中同学。
我十分纳闷,同学是农村户口,属于农村兵。按照当时的政策,农村兵不会安排进企业,只有立过二等功以上的才会安排工作。看了他的档案材料后才知道,同学是消防兵,在部队光荣入党,还荣立二等功,符合安置条件。
按照厂办的统一安排,他被分到一线车间从事维修钳工。为此他有抵触情绪,并要求调换工作,起码能到专业对口的消防队。厂领导综合考虑后,决定调他去消防队从事消队员。其间他多次立功受奖,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还获得电大法律专业的大专文凭,并晋升为消防队队长。
之后,厂公安处进行内部调整,在消防队和经警队选拔业务能力强的退伍军人进公安处,同学又从消防队调到公安处,从事安全保卫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与当地派出所破获几起盗窃案,为企业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受到厂领导的表彰和器重。几年后又晋升为公安处的处长。
一个没有正规文凭又没有人脉关系的农村兵,凭借在部队练成的执行力、守时性、纪律性和遇事赶上真上不怕死的作风,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硬是当上了公安处的处长。不得不说,退伍军人其独特的本领,是普通职工不具备的,工作中能起到带头模范的作用,是企业不可多得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