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授权不可为!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将被通报到单位,应慎行

青锋看天下 2023-11-18 22:34:50

青锋

就“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曝光、通报”,并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当事人将被通报到所在村庄、社区、单位”,有网友提出质疑后,仪征市公安局相关人士公开对澎湃新闻回应称,“此前通告有瑕疵,已撤回修改”。

不过,在回应澎湃新闻称已撤回修改此前通告时,仪征市公安局相关人士同时表示,针对公职人员,个人信息仍将通报到单位。这对约束公务人员的个人行为,提高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应该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青锋注意到,有关法律人士对这一规定,仍然予以质疑,或者给出了不同看法。

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大多数人所共知。有专业人士指出,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没有“对违反交规行为进行通报”的明确规定,尤其是,交通执法部门若不提前告知交通行为违法者,不征求违法行为人是否同意,就将个人“身份信息通报到村庄、社区和其单位”,于法无据。

说实在的,不仅在江苏仪征这样的中小城市,就连北京这样的大都市,每到上下班之时,电动车都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尤其是十字路口,电动车队伍和汽车等交通工具交相辉映,加上有些骑乘人员不顾红绿灯强行通过十字路口,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从防止事故发生,尤其是交通事故给人带来伤害这一角度出发,交通管理部门提醒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并依法对不戴头盔者予以处罚,不仅于法有据,对人们大有益处。青锋表示完全赞成。

只是有一点需要提醒的是,对于要求佩戴的头盔应是什么样的标准,各地要公开规格。因为,就在青锋撰写这篇评论之前,有朋友在朋友圈发信息称自己佩戴了坦克帽骑电动车,咨询是否会被视为没戴安全帽被处罚?对于这种具有更高防撞性能和更高保护性的坦克帽,是否可以视同戴了头盔,作为普通人还真的不好说。

再回来说“对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加装遮阳棚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收集现场查处照片、监控抓拍照片,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公开曝光”,以及“核实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当事人基本信息,明确姓名、身份证号码、违法时间、违法行为,通报至所在村庄、社区、单位”。有关专业人士认为,除了交通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外,有可能涉嫌“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国家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这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的。作为交通管理机构,是否有权“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公开曝光”“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加装遮阳棚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骑乘人员,需要认真探讨,并依法作出定论。

总而言之,在有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诸如针对轻微违章行为若真要通报详细个人信息至村、社区、单位,在有关专业人员表示“显然超过了行政行为的必要限度,违反合理行政原则”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慎行?有关部门不妨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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