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漏泄春光”,结果成了罪证

凡人摸史 2023-05-15 18:22:00

春光不可乱泄,否则会出大问题。

不信?

苏轼就遇上了。

宋朝朋九万《乌台诗案》里,详细记载了罗织者对苏轼诗歌的解读,《和陈述古十月开牡丹四绝》也成了罪证。

四首诗看似写牡丹花,实际都含深意,我们只需分析当中一首,便能了解苏轼的心思:

花开时节雨连风,犹向霜林染烂红。

漏泄春光私一物,此心未信出天工。

牡丹正常本应该在四五月开花,没想到现在初冬却含苞怒放。咦,这是哪个回事呢?为了一朵花而乱了时序,我就不信这是老天爷的意思。

审讯苏轼的御史得出的结论是:此诗皆讥讽当时执政大臣,以比化工,但欲出新意擘划,令小民不得暂闲也。

不得不承认,御史们还是很有水平的。毕竟,也都是进士考上来的,诗词歌赋,无所不能,以诗言志,兴观群怨,借景寓情,自己也是这么搞的。这并非什么新奇的手法。

所不同的是,站当时的执政大臣王安石这队的人,他们可以把牡丹一年两开写成是盛世大祥瑞,以证明新法连老天爷都忍不住点赞;而苏轼一派,则是将这些违背自然时序规律之事,当成上天的警讯,以此提出讽寓,哪怕无法改变既行政策,至少可以在传播的过程中,让更多老百姓晓得还有人在替他们说话。

(剧照)

从《乌台诗案》的记录我们可以看到,苏轼罪状最多的就是讥讽朝廷、言新法不便,也就是,哪怕那些新法在执行过程中,已对百姓产生了极大的骚扰,也不准你说!

看到这里,有人要讲,你这标题党,上你当了。

其实,你在看到我标题引号的时候,就该小心,想到这篇文章的春光,并非你想象中的春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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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人的读史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