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姚凤英骑着无证摩托车随意横穿马路,不慎撞上过路罐装车,人虽无大碍,但车伤得不轻,对方司机提议帮助修车,姚凤英断然拒绝,要求赔偿新车:他开大车有钱!最终结局出人意料!
(案例来源于新闻,人物均为化名)
姚凤英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住在新余郊区,平日里主要是操持家务,顺便倒腾倒腾家里种的地。
由于住得比较偏僻,姚凤英和丈夫谢某攒了几年辛苦钱,买了一辆摩托车,主要是为了出门方便,平时里由夫妻俩轮着开。
但为了省钱,夫妻俩始终没给这辆车上牌照,心想着反正就在村里村外开开,也没人查这事。
2023年3月15日,姚凤英骑着自家的摩托车出门办事,刚出村口不久,姚凤英见路上汽车不多,就准备横穿马路。
可她明显低估了往来车辆的速度,才到马路中间,姚凤英就见对面车道上,已经有一辆红色大货车快要行驶到自己跟前。
本着“宁抢一秒、不等一分”的无畏精神,姚凤英果断加速,想在大货车之前穿过马路,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就在摩托车开过大货车车头的瞬间,姚凤英突然发现,一辆白色的罐装车出现在货车右侧。
由于刚才视线被大货车阻挡,姚凤英并未发现这辆罐装车,因此并未有所准备;同样的,罐装车司机张师傅也未发现这突如其来的摩托车,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
眼看车祸不可避免,张师傅下意识地向右打了一些方向,正是由于张师傅这下意识的举动,避免了罐装车直接撞向摩托车。
但来不及刹车的姚凤英,还是驾驶着摩托车,朝着罐装车侧面撞了过去。这一撞虽然激烈,但幸亏是侧面刮碰,因此人员都没有伤亡。
姚凤英的摩托车经此一撞,伤的不可谓不轻,罐装车侧面也有一些轻伤。
张师傅下车查看情况后,发现姚凤英并无大碍,心中顿时松了一口气。同时看着摩托车被撞得一地碎屑,出于同情,张师傅向姚凤英表示,可以帮忙修一下摩托车。
哪知姚凤英并不领情,表示车子已被张师傅撞坏,要求对方赔自己一辆新车。
为形成气势上的碾压,姚凤英随即又从家里叫了几个人过来。
眼看事情没法收场,张师傅只能报警处理,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随即展开调查,根据现场刹车印、监控视频等信息,认定姚凤英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但姚凤英及其家人并不认同,执意要求张师傅赔偿新车。姚凤英对交警说,她是看到前面有摩托车过去,自己才跟过来的。
交警当即驳斥她:你看到别人走过去,不代表别人就是对的,别人违法你不能跟着违法,你要管好自己,因为你的命是自己的!
交警还表示,人家大车正常走,帮你修车还不知足,你还要人家给你买新的?
姚凤英家人随即说道:大车子撞小车子,责任就是大车的,所以他们要买新的,而且他们大车更有钱!
听到如此无稽之谈,交警也不再多说废话,只是说道:人家大车没有闯红灯,摩托车乱穿马路造成交通事故,就该摩托车全责!
面对交警的判罚,网友们纷纷拍手称快,留言称,必须坚决打击歪风邪气,不是谁弱谁有理!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首先,摩托车的定性,对责任划分至关重要。
交通事故定性主要有2种,一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二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
在交通事故中,同样的责任认定,对应着不同的责任比例,本着保护弱者原则,会照顾非机动车和行人。
比如横穿马路这件事,交警认定姚凤英负全部责任,若摩托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则姚凤英不仅无法获赔,还要另外赔偿罐装车司机。
2.其次,若摩托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则要区分情况处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若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本案中,姚凤英横穿马路,若是普通马路,罐装车承担10%责任;若是禁行路段,罐装车承担5%责任。
交通法规,必须人人遵守,否则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在法律面前,不是谁弱谁有理,任何人都要依法行事。对此,你怎么看?
就应该这样 谁违法造成的后果 就应该谁赔偿 不能谁受伤谁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