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浮桥案的举报者,知道私人组织自费建浮桥后,对收过路费实行的是在索回投入成本。只因收费让他眼红,也有强行收费的过程,让他睽视到了“强加买卖”,才让他抓住了把柄,借收费“敲诈”之名,有了成功的举报,让建桥的几家私人小组,白白的投入了13万,所收到的5万元回本,还被本地法院定义为“敲诈”的证据,而根本不去考虑浮桥的“便民”功能,强势拆除了,“便民”桥拿掉了,自然是让河道两岸的人互动不方便…
从拆挢的后果来看,法院的举动,是让河道两岸百姓的“不方便”,置换了有浮桥时的“方便”,是在抵制“便民”,是在彰显社会负能量,法院判决令人心寒!
特别是举报人,过后还在网上大言不惭地说:
现在家家有车,走点弯路算不了什么!建桥者只是为了收费,出于对抗心理,宁可绕弯路。很明显,对方建浮桥收他的过路费让他不舒服了,对方“收费”创收让他更不舒服了,于是有了心理失衡,眼红病开始发作了…
举报人怎么不去想想,人家正是看到了提供“方便”的需求有市场,才投入13万,你想让这几私人建桥去当冤大头?但凡有点包容之心,就应该换位理解:
别人的投入是需要回本的,即使收费沒有合理的法理支持,但可以凭本地的良心去维持营生,人家提供“方便”索要服务费,有什么值得你大惊小怪的呢?举报者在网上说得多轻巧:
为了抵制对方的收费,宁可多走弯路!有点头脑的人,会觉得这只不过是幼稚的赌气话,在任性发泄!人家一辆拉货卡车绕走弯路是多跑80里,多烧的油钱也在40元以上,人家大小车宁愿花过路费5至10元,节省了开支,还省了时间,举报人凭不满情绪污化对方,只是在践踏真理!
还有,吉林洮南水利局工作人员回应浮桥被拆:在行洪区,有安全隐患!这话更加幼稚可笑,浮桥能挡住洪水?何况每年洪水期就那么一两天,本地百姓需要的“方便桥”是坚固的钢筋混泥土大桥,官方无力投入,才逼得私人组织来花钱折腾,劳民伤财,本地官方所有的行政部门(包括水利局),应该感到惭愧才是,怎么会出现拆了浮桥后的理直气壮呢?!
当你忧国忧民时,就会发现:中国的基建狂魔,是在针对国家大工程;而过多的偏僻乡村,还被大山或河流阻隔,国家并没有顾及到,或者是财力人力有限,就应该鼓励民营资本投入,才会让偏僻之乡,迈入向国家看齐同步发展的快车道。
同时就会看到:提供百姓“方便”有理,也是社会发展的正能量!不管什么问题,应让“方便”维持,当本地官方财力充足时,然后让政府投入去置换掉私人投入!让“方便”的不正规走向正规!
思乡人 于2023/7/11
我就看到前面两张图非常熟悉才进来的,编编怎么把赣州的东河浮桥插图到这文章里来
举报者不是嫉妒就是恩怨,绝对不是正义!
说到点子上了,红眼病道致其它乡亲不方便,还给做善事的人带回来了灾难,农村这种人有不少,我富不了也别让别人富。
举报者就是真正的搅屎棍子[呲牙笑]太坏了
人心险恶
过河拆桥。忘恩负义。这种人如有战争来临之际,第一个去当汉奸。
为赚钱修桥不是做好事,政府马上修桥,维持法院判决。
修桥不合法,但合理。方便百姓出行!
说的好,确实如此!
执法的人最好野!
想钱想疯了把!这也可以正规化!如果这可以正规化我找一群打手搞一条路来正规化。
出了事,小便你负责?!
就算为了收钱而建又有何不可,认为走桥划算的自然有的是人过,认为不划算的大可绕道走
我看到的好像是和这相反的版本
泣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