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4日,在广西的一个小区内,黄阿姨,吃完饭正准备下楼散步,谁料刚出门便在楼道内闻到了浓厚的血腥味,黄阿姨小心翼翼的四处查看,在转角位置发现了一名打扮时尚的女子,满身伤口的侧躺在楼道里。
黄阿姨吓得连忙尖叫起来,这一尖叫引来了许多住户,有胆大的住户上前查看女子,发现女子此时已全身僵硬,没有了任何呼吸。
然后居民打电话报警,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往现场,这个小区住的都是大家相熟的好邻居,但这些住户对这个容貌俏丽的女人却毫无印象,这让警方陷入难题了,既不是住户,又为何会惨死在别人家的楼道里?难不成是上门自杀?
警方了解到,住在这个小区内的出入都需要钥匙,居民们都猜测,这个女子是和小区内的人发生了情感纠纷,进而有了自杀。这种偏激的举动,而且在事发当天的11点左右,居民们都曾听到过发生激烈争吵的男女情侣,以为是家庭纠纷的事件,于是大家都没有理会。
抛开女子是他杀还是自杀不谈?现在摆在面前的还有一个更大的难题,就是这个女子到底是何身份呢?
警方立即展开搜查工作,走访每一个社区住户,并在社区内粘贴寻人通告,希望能在短时间内得知受害者的身份信息。警方在贴出通告不久后,有一位名叫沈某的男子找上了警察,沈某称,通告中的女人和自己的姐姐很像,怀疑受害者是自己的姐姐。
警方连忙安排沈某和死者进行DNA比对,言语可以说谎,但身体不行,通过DNA的取样比对,死者正是沈某的姐姐,警方终于觉得案情有了进展。沈某也透露了一个关键信息,那就是案发地正是沈某姐姐所居住的楼房。
原来,沈某一家刚刚搬来新小区,不久还没和大家熟络起来,所以大家对此人没有什么印象,听到弟弟的解释,警方陷入沉思,既然沈某死在了自家的楼道里,那么就可以判定不是自杀,那么真凶到底是谁呢?
当警方来到沈某的房间里面调查取证时,发现房间内布置简单,十分温馨,没有任何打斗痕迹,丈夫面对警方的询问痛哭流涕,自己刚刚经历过丧妻之痛,情绪十分不稳。
据丈夫何某所称,4月2号的晚上,沈某的手机上传来一条短信,随后沈某就丢下换洗的衣物,匆匆出门了,这条短信是谁发的?非常重要。警方立刻展开侦查手段,不久后,警方找到了这个可疑的人刘某,40岁是一名普通工人。
刘某承认自己给沈某发送了一条约会短信,但他们并没有见面,沈某也没有答应他所以两人当晚没有见过,刚听到刘某的解释后,再次陷入两难境地,正当警方都在商讨该不该相信刘某的话时,沈某的女儿向警方说出了一个重要线索。
沈某的女儿曾在4月2日晚上听见两声大门关门的声响,警方看着13岁小家娘,觉得她不会撒谎,便听她说了下去,沈某的女儿说,当晚11点的时候,大门是第一次响动,是关门的声音。十分钟后,大门再次响动,也是关门的声音。
那么,警方猜测沈某是曾经折返回家了,随后,沈某的女儿说出了一个惊天秘密,那便是父亲何某。在案发当晚调换过与妻子的手机卡,给陌生人打了个电话。
不幸的婚姻随着沈某女儿证词的出现,法医那边也传来了消息,经过对沈某尸体的多方检查后发现,沈某身上有很多挫伤,不可能是自杀导致的,但从现场取证来看,四周没有喷射性血痕,就证明沈某所在的案发地并不是第一现场。
警方随即调查何某,并且找到了何某的神秘联系人,这位联系人是沈某的网友,是一个年轻漂亮的20多岁的小姑娘,小姑娘声称自己和何某是在网络上认识的。
案发当天,何某通过电话联系她,让他取走一个小包裹,小家娘没有细问下去,更没有打开包裹,直到警方上门询问,才将这个包裹打开。
里面是一沓厚厚的现金钞票,以及一部二手手机,经过警方的调查取证,该手机正是受害人沈某生前所使用的手机,警方随即锁定了丈夫何某就是最大的嫌疑人,将何某带回警局审问。
通过审问得知,何某和沈某是年轻时通过相亲所识,两人对对方都有好感,于是顺利结婚,生下了可爱的女儿,两人的婚姻刚开始十分幸福,没有过多的争吵,也没有分歧,但渐渐的,两人越走越远,开始同床异梦。
两人的婚姻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岌岌可危,双方都知道这段婚姻已经存在了无可弥补的问题,但是为了女儿的家庭和谐,两人决定不离婚,暂时保持现状,而在外人眼里,何某与沈某一直是模范夫妻般的存在,就连沈某的弟弟也这样认为。
这段表面风光的婚姻下,早已布满了导火索,原来两人都双双找到了情人,起初,俩人并没有揭穿对方婚外情的事实,留给对方最后的体面,但时间长了,跟情人的感情越发浓厚,两人也起了离婚的心思。
可离婚后,两人新买的房子该如何处置是最大的问题,于是,4月2日晚上,何某看着打扮时尚艳丽,准备和情人约会的妻子,心里不免有些烦闷便随口说了句,能不能不走?
妻子听后竟然乖巧的回到客厅沙发坐下,这令何某深感意外,看着妻子难得的温柔懂事,何某的心也软了下来,他走到妻子身旁,用商量的语气问妻子,如果还愿意和自己过日子,就和外面的男人断了联系。
情绪稳定的妻子听到此话后,却突然暴怒,他训斥着丈夫,觉得丈夫在外面养女人,却不让自己和情人见面,实在有失公平,丈夫看到妻子这般质问,自己也变得气急败坏,他恶狠狠的说道如果不愿意好好过下去就离婚。
而这一想法也恰好遂了妻子的愿,妻子连忙说道可以离婚,但何某必须净身出户,房子要归顺于沈某。
而早已计划好拿到钱和外面的情人双宿双飞的何某听完后怒火攻心,觉得妻子十分不讲理,妻子看着丈夫满面怒气,不禁嘲讽,没有哪个女人愿意跟丈夫过穷酸日子,何某知道沈某话里有话,他自卑的心理瞬间爆发,从抽屉里拿出尖锐的小刀,要报复自己的妻子。
当他将妻子连刺几刀后,看着妻子倒地不起,内心慌张极了,何某明白自己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于是他赶紧把妻子的尸体藏到了卧室的衣柜,并用锁紧紧的锁上了柜门,随后,何某清理了犯罪现场,想将这个真相埋藏下来。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黄阿姨对无名女尸的发现,何某的秘密终将暴露于阳光之下,何某这才明白自己伪造的自杀现场手段是如此卑劣,不禁没有瞒过任何人,甚至就连最亲的女儿都对他产生了怀疑。
审讯室内,何某泪如雨下,表达自己的悔意,但事情已经发生,沈某也无法再起死回生。
案件在经过法院的审判之后,最终何某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律判决双方因婚姻问题导致命案出现,此等行为实在叫人震惊,俗话说的好,一日夫妻百日恩,为何两人不能坐下来冷静的沟通解决问题呢?如果双方的态度都好一些,又或是都退让一步的话,或许沈某就不会丧命,何某也不会搭上自己的一生。
说到这里,很多人会好奇,在婚姻内,如果双方都出轨的情况下,离婚该怎样判决双方财产呢?
首先,我国的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离婚登记或者在人民法院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书时,则财产分割方案以该离婚协议约定为准。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在没有财产约定的情况下,以夫妻平等分割共同财产为基本原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适度调整后判决。
本案中,何某和沈某都属于婚内出轨,都是过错方,如若双方有婚前协议的话,那么财产将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没有,那便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当一人一半。
至于沈某的女儿的抚养权当由离婚后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获得,沈某的女儿已经13岁,也可以询问女儿自身意见来进行判决。不管女儿判给任何一方,另一方都有抚养女儿至成人的权益,要定期会给抚养方定好的抚养费用。
原本婚外情就应该遭到道德的谴责,可何某,沈某夫妻俩却对此不以为然,甚至还觉得自己并无过错,严重违反了公序良俗道德伦理。虽然离婚分割财产是当今社会很多夫妻面临的共同问题,但即便这样,沈某也罪不至死
所以,何某的行为涉嫌非法剥夺沈某的生命,其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甚至还伪造自杀现场迷惑警方实现,按理说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双方都是过错方,命案的因为双方家庭纠纷所引起的,女方也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男方可以适当的减轻刑罚
最终,法院经过合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某15年有期徒刑。
最后,希望大家遇到任何婚姻问题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也请大家在婚内遵守婚姻法和社会道德的规定,抵制婚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