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合理,的确如此。人类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背负着繁衍生息的使命。从古至今,流传不变。而这其中,性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可若是人刻意去追随“性”的步伐,那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岂不成了性的奴隶了。
对我们成年人还好,作用在未成年人身上,效果就不一样了。
11岁女孩被两名14岁男孩殴打侵犯,并留有证据威胁。而提出这一计划,并且顺利实施下去的主谋,却是未满14周岁的殷泽。
女孩被侵犯后,两天没回家,只是一个人去了理发店染发。性格也从开始的活泼开朗,变得郁郁寡欢。
11岁女孩啊,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天使。就因为同学的无端迫害,身体和心理都遭受了极大创伤。以至于,只能通过染发、沉默寡言来自我治愈。
再回到侵犯女孩的两个凶手,他们也才14岁左右。可究竟是什么原因,要让他们在本该天真烂漫的年龄里,做出如此伤天害理之事,性侵为何低龄化?
月痕觉得,日益泛滥的“探花文化”,以及野火烧不尽的“线下涉黄窝点”难逃其咎。
同学友谊本该市最纯真的
11岁女孩被侵犯案件回顾13日下午,和家人失联两天的女孩刘欣(化名)终于联系了家里。可一开口,就是“我在一个理发店里面染发”、“我不想读书了”,至于原因,也是没说。
在陈女士(刘欣母亲)的再三追问下,刘欣依然没有透露过多信息。
甚至于,陈女士连女儿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出于对女儿的关心,她还是通过商家二维码扫过去了100元。
随后,通过这一途径,找到了女儿。可接下来的一番话,却让陈女士陷入了深深地自责中……
11岁的刘欣,10号那天下午被两个男同学诓骗至家中。
为什么说诓骗呢,因为这两个男同学对刘欣说,还有其他女同学在,刘欣这才打消了心中顾虑。
可去了之后才发现,只有三人。就只有两个比自己大两岁的男同学,以及自己。
后悔不已的她,一瞬间就萌生了离开的念头。然后事情已经晚了,这两个14周岁左右的男孩,把刘欣再次骗入厕所。
反锁厕所门之后,便对她进行了殴打,扯头发、撕衣服、一脚踹在刘欣肚子上……
这一无端的殴打,直接把刘欣从人间带入了地狱。身体和心理上的震撼,几乎让她忘记还手。
两名男孩称她的朋友去了卫生间,一会儿回来。
说话间,便锁死了房间的门,她察觉到不对劲,结果两名男孩对她打了耳光,后往她肚子上猛踹一脚,然后将她的手腕按住,然后两名男孩对她实施了侵犯,
“最后2名男孩给她录了视频,威胁她,称如果给父母说,他们就把视频散播出去……
我看着孩子身上的淤青,不敢想象这是两个14岁左右的男孩能做出的事情。”
然而,后来的一幕,直接让刘欣失去离生存的信念。
两名男同学殴打完之后,见刘欣也不在抵抗。于是,便轮番对她进行了侵犯。至于其中的过程,很难想象。
一个11岁的女孩,一个本该天真无邪、笑颜如花的女孩,身体和心灵就这么被摧毁了,以至于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念。至于何时走出阴影,更是遥遥无期。
自这之后,刘欣神经也是极度紧张。
最终,陈女士选择了报警。很快的,警察便控制了两名男同学,也很轻松的问出来事情经过。
两名涉事主谋,殷泽和周飞也很快被逮捕了。然而,殷泽由于未满14周岁,未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强奸女孩的两名凶手,有一名可以逍遥法外。
另一名凶手也无法逍遥法外的
是什么原因导致侵犯的低龄化13岁男孩侵犯23岁女孩,几乎得手;14岁男孩把11岁女孩给强奸了。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性侵犯的低龄化?
真的只是性教育的缺失吗?那么23岁的女孩,性交易还缺失吗?
其实,在我看来,是日益泛滥的“探花文化”,以及扫不玩的“线下涉黄窝点”导致。
1、探花文化,摧毁了孩子刚刚成型的价值观。
充斥着金钱交易的性,对于价值取向尚未完善的孩子而言,无异于洪水猛兽。
各种激情的画面、不堪入目的言语、以及那种别样的刺激但凡传入孩子眼中,那都是永生难忘的。
哪怕再怎么杜绝,只要有一丁点的残余毒瘤流入,都会是颠覆性的。
他们也会学着上面的各种奇葩操作,也会学着上面的手段去对付其他的人。
殊不知这种做法,在现实中是违法的。一旦这么做,只会让他们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可做之前,没人告诉他们,这也是一种悲哀。
2、扫之不尽的线下窝点,给人们提供了茶余饭后谈资。流传到孩子眼中,就成为了别样的“英雄”。
这家男人,怎么怎么样;那家女人又如何如何了。不带点颜色,都不会聊的吐沫横飞。
懵懂的孩子,只会想:难道这也算英雄?
可终究没人会告诉他,只会说:小孩子不懂事,别乱问。
藏着掖着的性教育、加上无处不在的性隐患、再加上孩子青春期的叛逆,于是,就铸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而这些,加之在一起,就形成了如今局面:性侵呈现低龄化现象,有的成为了被侵犯者,有的成为了施暴者。
未成年人参与性侵犯,能不能阻止?其实未成年人,屡屡参与侵犯案件,也不是没有办法可以阻止。毕竟事情发生前,总会有蛛丝马迹流露于表面。
而我们要做的,更多的还是防患于未然:
家庭方面,尽可能地多给孩子一些关注;学校方面,也不要谈性色变;至于社会方面,更多的还是理解、包容他们。
13岁男孩,企图强奸23岁女子。他肯定不是心血来潮,必然是有所征兆,其性格、作风已经变异,这完全是可以提前阻止的。
至于是,11岁的女孩,只身一人去了男同学家。随后遭到毒打强奸,也是可以避免的。
既然他说了,还有其他同学在,为什么不打电话问一下呢。这就是家庭教育方面,安全意识缺失导致。
其实,很多时候,都是要避免的。
不过,当事情真的来临那一刻,我们也不要过度去指责他们。遭受性侵,最大的不堪,更多的还是来自于社会异样的目光。
上一个染发的女孩,绝望轻生
写在最后:对于11岁女孩刘欣的遭遇,真的感到深深地同情。这无端加之的暴行(被两名男同学殴打强奸),宛如晴天霹雳,几乎毁了她的一生。
希望她早日能够走出阴影,毕竟作为孩童的她,未来的路还很长。还会遇到很多很多好人。
至于说,未满14周岁的殷泽,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可他也无法置身事外的,还是会受到惩罚的。
所以,也希望大家理性观看,谩骂之余,也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毕竟,他也还是个孩子……
网友: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啥连未成年人施暴者也保护,这是我一直都没想清楚的地方这难道不是一刀切吗?
网友:什么未成年人,只要有性侵犯形为,就可以判刑,这是人小鬼大,不应让他逍遥法外。否则后患无穷。
网友:强烈要求法律取消未成年人犯罪这个提法,既然十几岁就懂得性侵犯,就应该乘担法律责任,通通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