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浙江,媳妇生下孙子后,公公送800万别墅给儿子儿媳,没想到还完贷款后,儿媳直接提出离婚,还要求分别墅,留了一手的公公拿出了借条,法院判了!
家住浙江的小赵和陈芳都是企业里的白领,收入相当,彼此也挺合得来。
谈婚论嫁时,陈芳提出了一个条件:她不想和公婆同住。小赵的父亲,老赵,为了儿子的幸福,承诺说:“我现在手头紧,等你们有了孩子,我就给你们买别墅。”
陈芳起初半信半疑,但在老赵再三保证,而且陈芳也知道赵家一直有在做生意,她最终同意了。
2018年,两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生活还算和谐,不久,陈芳便怀上了孩子。
女儿的出生给这个家带来了欢乐,陈芳也不忘提起别墅的事。老赵是个守信的人,他开始四处寻找合适的房子,最终选定了一套300多平米的别墅。
买下别墅前,陈芳提出了一个要求,房产证上只能写她的名字,老赵和儿子都很意外,但买别墅本来也就是为了儿媳妇高兴,老赵也就答应了。
别墅总价800万,老赵先给了陈芳500万作为首付,余款则每月按时转账给她。
很快,三年不到,别墅的贷款就还清了,但没想到没多久陈芳突然提出离婚,并要求分走一半的房产。
她说自己跟小赵没有了感情,她再也不想跟他在一起了,她还说自己不会带走女儿,就只要房子。
老赵和儿子都很错愕,家庭生活中陈芳从来没什么不满,而且一家人从来没红过脸,怎么就突然要离婚。
全家人都来劝陈芳,但是陈芳很是坚决,别墅800万,她分走一半,其他什么都不要。
对于儿媳妇的表现很是失望的老赵拿出了一张借条,原来在购房前,他让儿子赵明签了一张800万的借条,上面写得清清楚楚这笔钱是给他们用来买别墅的。
看到这张借条,陈芳不以为然:“这是他借的,与我何干?”说完,还是闹着要离婚分房子。
老赵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要求还自己借出的800万。
虽然房产证上只有陈芳的名字,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后所得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别墅确实是夫妻一人一半。
然而,老赵的借条成为了关键。
《民法典》还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老赵提供了借条和转账记录,钱虽打到陈芳账户,但全部用于购买别墅,可视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
法官认为,这800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各承担一半。
最后,法院判决陈芳和赵明各承担50%的债务。
也就是说离婚后,陈芳可以分割一半房产,但同样要承担一半的债务。
有网友大聪明发现:房子这几年不贬值吗?要是只能卖600万,给她300万。债务还是400万,岂不是陈芳还倒赔100万。
也有网友表示:也许陈芳是真心想要离婚呢?可能她就是另一个麦林。
对于这件事儿,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