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4年7月30日,联泰环保(603797)公告披露,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某茹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14号)。上海梁律师提示:2022年8月27日(含)至2024年4月30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30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联泰环保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1、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2022年至2023年1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2年累计发生额11.18亿元,2023年1月累计发生额3.7亿元,联泰环保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22日,前述11.18亿元占用资金已归还;截至2023年3月30日,前述3.7亿元占用资金已归还。
2、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遗漏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4.68亿元;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8.3亿元,遗漏披露2.88亿元。
3、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6月20日,联泰环保在《关于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的公告》中称,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8.3亿元,截止回复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该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预处罚:拟对联泰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并拟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万元至470万元不等罚款。以上罚款合计1260万元。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