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3点后上厕所被定重大违纪,校规岂能违常规?

京都闻道阁 2024-09-20 10:06:37

文丨崔桂忠

近日,山西怀仁市云东中学一高中生因晚上11点后上厕所被记严重警告处分,并自费打印“自我认识”1000 份分发,此事引发热议。

9 月18日,怀仁市教育局回应称,涉事学校的相关处罚欠妥,已要求学校退还该学生100元打印费,并调整制度、与该生进行关心谈话。无独有偶,此前广东某高中学生进厕所需带通行证,云南某中学学生午休上厕所被处分,这些奇葩校规尽显荒谬,让人不禁质疑:校规岂能违常规?

学校作为育人之地,制定校规校纪本无可厚非。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严肃的校规有助于维持学校的正常秩序,培养学生的纪律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然而,当校规脱离实际,违背常理,甚至走向极端时,就不再是育人的工具,而变成了束缚学生的枷锁。

23点后上厕所被定为重大违纪,这一规定显然缺乏对学生基本生理需求的尊重。人有三急,上厕所是人之常情,尤其是在夜间,学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需要起夜。如果仅仅因为时间问题就将上厕所视为违纪行为,这不仅不合理,而且不人道。学生在身体有需求的时候却不能正常如厕,不仅会影响身体健康,还会给学生带来心理压力和困扰。这种无视学生生理需求的校规,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

广东某高中学生进厕所需带通行证,更是让人啼笑皆非。上厕所本是一件自然而正常的事情,却被设置了重重障碍。学校以“便于管理”为由,制定这样的规定,看似有其合理性,但实际上却忽略了学生的感受。学生在紧急情况下,如果找不到通行证或者来不及办理通行证,该怎么办?难道要让学生憋着吗?这种做法不仅给学生带来了不便,也降低了学校管理的效率。

云南某中学学生午休上厕所被处分,同样让人匪夷所思。午休时间本应是学生休息和调整的时间,如果学生在这个时候有上厕所的需求,应该得到允许。而学校却将其视为违纪行为,这无疑是对学生权利的侵犯。学生在学校里不仅要学习知识,还要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和权利。如果连上厕所这样的基本权利都被剥夺,那么学生在学校里又能感受到多少温暖和关怀呢?

这些违反常理的“土校规”,反映出一些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学校过于注重形式和秩序,而忽略了学生的实际需求和感受。学校管理者往往以方便管理为出发点,制定一些看似严格的校规,但却没有考虑到这些规定是否合理、是否可行。另一方面,学校缺乏对学生的尊重和信任。这些“土校规”的背后,是学校对学生的不信任,认为学生没有自我管理的能力,必须通过严格的规定来约束他们。然而,这种做法不仅不能达到管理的目的,反而会引起学生的反感和抵触,影响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制定校规应该人性化,不能反人性。学校在制定校规时,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生理、心理需求和实际情况,尊重学生的权利和尊严。校规应该是为了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而不是为了限制学生的自由和权利。同时,学校在执行校规时,也应该灵活处理,避免一刀切。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应该给予学生适当的宽容和理解,而不是简单地进行处分。

此外,学校在制定校规时,还应该广泛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学生和家长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对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有着切身的感受和体会。通过征求他们的意见,可以使校规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更加人性化。同时,也可以增强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与沟通。

总之,校规是学校管理的重要手段,但校规不能违常规。学校在制定校规时,应该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权利和尊严,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人性化的校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校规的作用,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作者简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队政治委员,海军上校军衔。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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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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