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痛血腥的命案事件再次发生,这就让人非常纳闷了:
难道社会的底层群众想申冤诉苦、讨要说法,
就只剩下“以暴制暴、鱼死网破”这条绝路了吗?
东莞长安2.13命案嫌疑人
继“1.19温州平阳农民杀死6名同村村民”的血案之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2月13日,在广东东莞市长安镇上角社区某电子厂门口又爆出有3人被一无业的男子持匕首当街刺死(其中2人当场殒命,另1人在送医途中不治身亡)的重大刑事命案!
当地警方随即发布警情通报,称事故原委系嫌疑人与其中一名死者存在个人“积怨”,在讨要说法的过程中将其刺伤致死。另外两名死者是来劝架的,结果也被捅伤,最终毙命。
嫌疑人在行凶之后并没有逃离现场,而是扔掉手中的凶器,蹲在原地,静候警察前来将其抓获。整个过程尽管血腥残忍,但是凶手在作案时显得目标指向相当地精准明确,没有伤及其他人,也非常配合警方的工作。
网络上传嫌疑人是其中一名死者生前的劳务派遣工,但是遭到他吃差价、克扣工资的不公对待,被迫失业,因此心生怨恨。此番折回就是跟他(死者)讨要一个说法做“彻底了断”。而且,嫌疑人非常“坚决”,甚至做好“以命搏命,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决绝打算……
悲乎,哀莫大于心死!
有人说凶手是有仇报仇、不伤及无辜的真“壮士和英雄”,这简直就是开国际玩笑,太无知滑稽了!凶手就是凶手,怎么可能与“英雄”混为一谈?他们之间的境界云泥之别,不可同日而语。
凶手或许感觉不公平、受到冤屈,但是这种“鱼死网破”的极端举动,殊不可取,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也将遭到舆论的强烈谴责!
毫无疑问,
这是一起典型的“双输”人生悲剧。
凶手行凶固然无法被原谅,但是死者也不见的全是无辜。
透过层层的信息分析,可见死者生前在某些方面的确做得出格了!有些钱是不能昧着良心赚的、有些事情是不能昧着良心做的,否则就会“报应不爽”,要不怎么会有人如此对他“念念不忘”呢?他短暂的人生就此终结,“无法善终”、“福报太浅”,结局不可谓不凄惨悲凉,虽然让人感叹,却无法叫人真正同情得起来!
民间一直都有“得饶人处且饶人”、“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穷寇莫追、困兽犹斗”、“莫欺负老实人”……等等良言忠告,可是有些人就是不听、不记、甚至不以为意。
结果,悲剧就这样毫无征兆地逼近最终爆发了。
穷人讨说法成本太高了,
世风没落,唯有狠人,也许对自己不利,但却是坏人最后的敬畏,守着最后的底线
一个小小的车间主任凭什么扣人家的血汗钱,话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