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举手7次被无视后身亡,“冷漠”的老师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老白的文艺小酱 2023-02-13 09:46:40

首先我谨对福州这位八岁的小朋友郭某某不幸离世表示沉痛的哀悼!

事情发生在两年多前的2020年11月5日。当时正在上课中,郭小朋友因感到身体不适,10分钟之内他连举了7次手跟老师示意要请假,但是遭到了正在授课的女老师的无视,该老师要求郭同学“忍一忍”“不要调皮”。最终郭同学送医后在医院里深度昏迷,并于9个月后医治无效不幸去世。

此事件由男孩家长在网络上曝光,舆论反响强烈。大家纷纷把矛头指向当时的任课老师,对她展开了愤怒的声讨和谴责。

显而易见,这位女老师的责任感不强、警觉性不高,工作中存在过失和过错!

她是否如一些网友所说的那样,需要为男孩的死亡承担直接责任呢?这恐怕需要从医学方面加以具体的分析和论证才好做出相应的评判。

那么,当时正在授课而没有及时理会郭同学诉求的女老师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应当承担多少法律责任呢?

媒体报道此事

需要先认真思考和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一、假如男孩举手示意后老师即刻安排其到校医务室处置,然后联系家长和医院,是否一定能够确保小孩获救性命无忧呢?

这个还真是一时半会儿无法得出确切答案!

但是从新闻通报的内容来看,男孩这个疾病虽然异常凶险,发展极为迅猛。但是他是在被送到医院之后才深度昏迷的,而且直到在医院治疗抢救了285天之后才离世。如果是要跟疾病争分夺秒抢时间(比如猝死),可能不会是这个样子。

因而我不揣冒昧地推测,男孩患病导致最终身亡,其实与老师没有及时察觉、重视和送医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二、老师在正常开展教学活动时是否一定需要具备职业医生的敏感和敏锐?

这是不现实的、一厢情愿式的无理要求!

老师也是普通人,他们没有三头六臂和火眼金睛;日常生活跟工作中,他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也会面对很多他们自己都无力解决和克服的问题。而且一个老师还要面对N个学生,精力有限,不可能做得到面面俱到,有遗漏也属正常。更何况,她也不希望自己班上的学生因为突发疾病而最终不治,她真没有预料到事情会如此演变,她也没有这方面的预判能力。

三、学校和授课老师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和评判?

我感觉在整个事件中,学校的责任应该更大一些,而老师的责任相对较少(老师主要是道德方面的责任,诸如责任心不强、没有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等等)。

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学校都应该对家属进行适度的精神慰问和经济补偿,这是学校应尽的职责。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的确是过于冷漠了!

而网友把责任归咎于当时的任课老师,失之简单粗暴了!老师只是不够热心和称职而已,但如果说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真的有点牵强,属于道德绑架。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批评、交流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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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2-14 10:10

    开学校有风险,有孩子在学校病故,学校就必须赔钱,有没有过错都必须,弱有理。顺便说一句,我们小时候课堂上请假也是不被允许的,老师的处理方式也是让我们趴着休息一下。这件事的症结在于家长有没有提前知会学校——自己的孩子有致命性的基础病,要求学校多注意。如果有,这个老师、学校都有问题,都必须担责和赔钱。如果没有,家长自己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老白的文艺小酱

简介:从文艺和善的视角,看待纷繁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