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那如果商标被驳回了,也不需要太过烦恼,我们还有答辩复审这一条路可以走。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1760237号“吉知缘”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唯一第25331091号引证商标正处于撤三中,如若引证商标被依法予以撤销,则其不再是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二、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立创造,有着极为深刻的寓意,且申请人已在相关类别上成功注册了系列商标,故,申请商标可用于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作为商标标识使用。
三、本案中,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均申请注册在第35类别相关服务项目上,基于该类服务的本质特征,具体的服务内容多与各自权利人行业属性或主营业务息息相关,本案中,申请人与引证商标权利人行业属性差异显著毫无交叉,直接决定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具体的服务内容与品牌指向存在本质区分,面向的消费群体也完全不同,所以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根本不存在混淆误认的客观可能性。
四、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文字组成、含义以及构成要素、整体外观等方面差异明显,并不构成近似商标,且符合《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中的规定,故,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文字组成、含义不同:
申请商标是由三字组成,整体含义为“吉祥的预兆,便是与知遇缘分的开始”。暗含着申请人愿做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知遇者,成为人们志同道合之人,时刻将商品与服务中的吉祥、缘分传递给双方。引证商标是由三字组成,整体含义为:沿着边缘寻找吉祥的灵芝。
2、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构成要素、整体外观不同:
申请商标是由字母+汉字两部分构成,字母为汉字的大写全拼,汉字“吉”的下部分结构“口”中融入了祥云元素,展现了申请商标的现代美。汉字采用方正粗黑宋简体书写。
引证商标为纯汉字商标,采用艺术字体书写,汉字“芝”的末笔与“缘”的做部分结构共用笔画设计,形成由左至右的波浪线形式,采用综艺简体书写。
3、申请人援引与本案高度类似且注册成功的案例,予以说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构成近似商标,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1760237号“吉知缘”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通过“吉知缘”商标被驳回案例可知,商标注册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商标被驳回、被异议等是常有的事,我们能做的就是积极地去做复审答辩努力争取商标权利。我司律师从双方显著性进行分析,巧妙的使用好了援引商标,最终使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