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原则,分6批将8155个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实施挂牌保护,在10个市州、110个县区示范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保护了55.6万栋传统建筑,传承发展了5965项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分7批认定了18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分布在31个省份。河南、江苏、浙江、安徽等省份在对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了省域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库,逐步完善省级保护名录和管理体系。
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强调突出乡村文化特色,在保护的基础上融入乡村旅游产品开发。持续推出“乡村四时好风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协调相关旅游平台、行业组织,对主题路线相关的乡村古建、民俗活动、特色美食、文创产品、特色农产品等进行宣传介绍,展现各地活化利用农业文化遗产、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提升乡村旅游品质的生动实践。根据不同时节和主题,举办“春观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系列精品旅游线路推介活动。制定《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方案》,公布了4批139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98个重点镇(乡),指导各省培育6000余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
提出聚焦重点区域,注重品质提升,打造精品工程,进一步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将乡村民俗文化、人文精神与现代要素、时尚元素、美学艺术相结合,深入发掘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活态文化,打造具有农耕特质、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乡村文化项目,发展历史赋能、独具特色、还原传统的乡村民宿经济,制作乡村戏剧曲艺、杂技杂耍等文创产品,创响“珍稀牌”、“工艺牌”、“文化牌”等乡土品牌。
摘编自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065号建议(以“乡愁记忆”赋能“乡村振兴”)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