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的印象里,沙和尚是一位朴实忠厚、不辞劳苦的人。然而,沙和尚在《西游记》中的第一次亮相,却是一个十足的恶魔:“青不青,黑不黑,晦气色脸;长不长,短不短,赤脚筋躯。眼光闪烁,好似灶底双灯;口角丫叉,就如屠家火钵。獠牙撑剑刃,红发乱蓬松。一声叱咤如雷吼,两脚奔波似滚风。”尤其引人注意的是他胸前的骷髅项链。关于这个项链的来历,沙和尚曾对观音菩萨解释道:“我在此间吃人无数,向来有几次取经人来,都被我吃了。凡吃的人头,抛落流沙,竟沉水底。这个水,鹅毛也不能浮。惟有九个取经人的骷髅,浮在水面,再不能沉。我以为异物,将索儿穿在一处,闲时拿来顽耍。”
在《西游记》成书之前的《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中,沙和尚的原型深沙神,也曾对三藏法师说:“项下是和尚两度被我吃你,袋得枯骨在此。”元代《西游记》杂剧中,沙和尚也道:“有一僧人,发愿要去西天取经,你怎么能够过得我这沙河去?那厮九世为僧,被我吃他九遭,九个骷髅尚在我的脖项上。”
这做项链的骷髅,竟然是唐僧的前世!并且被沙和尚吃过九次!至此,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西游记》中经常提到唐僧是金蝉子的十世转世了。有的学者认为,将骷髅头挂在脖子上是沙和尚炫耀战功的一种方式。这种炫耀战功的方式其实源于古代原始部落的习俗。据人类学家的研究,世界各地的原始部落,普遍存在猎首,并以人的头骨作为装饰的习俗。在非洲原始部族中,人们往往吃掉战俘,留下头骨作为炫耀战功的标志。除此之外,猎头习俗和头颅崇拜又有密切的联系。著名人类学家弗雷泽的《金枝》中有很多关于将猎取的头颅作为神灵崇拜的记载。《山海经》中的“刑天”,就是一位被砍掉头颅的怪物。直到汉末蔡琰的《悲愤诗》中,还有“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的诗句,这正是北方少数民族以人头炫耀战功的真实记录。
除此之外,学者们还认为,沙和尚的骷髅项链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在佛教密宗中,金刚、明王、护法神等神佛造像大都有骷髅装饰品,有的头戴骷髅冠,有的身戴骷髅璎珞。例如,怖畏金刚身佩50颗人头,遍体挂人骨珠串。据说佩戴人骨、骷髅一方面象征世事无常,另一方面则象征战胜恶魔和死亡。而沙和尚项上的骷髅,不是普通的骷髅,它本是得道高僧的头骨。正是这个原因,唐僧师徒才能依靠这骷髅项链和观音菩萨的宝葫芦,顺利渡过了连鹅毛都浮不起的流沙河。这串骷髅项链在完成任务之后,也解化作九股阴风,寂然不见了。
流沙河是一条河吗?
关于流沙河,《西游记》中说是“一道大水狂澜,浑波涌浪”。河的宽度也“足有八百里”。更为可怕的是,流沙河是“八百流沙界,三千弱水深。鹅毛飘不起,芦花定底沉”。这里是说,“流沙”即“弱水”。
《尚书·禹贡》中曾记载:“导弱水至于合黎(大致在今甘肃境内),余波入于流沙。”这就导致人们产生了弱水是流沙河支流的误解。在《山海经》中,还记载了弱水中有一种长着“龙首”的食人怪物。这正和沙和尚在摩顶受戒之前吃人的习性相合。《西游记》中也说流沙河是“东连沙碛,西抵诸番,南达乌戈,北通鞑靼”。
众所周知,在我国的西北地区干旱少雨,并没有一条真正大河流过。那么,《西游记》中的流沙河真的是作者编造出来的吗?
实地考察可知,我国的西北地区虽然没有大河,但却是沙漠连连、戈壁纵横。在茫茫的沙海中,最为危险的莫过于流沙。流沙是沙子和水的混合物,是会移动的沙子。流沙很容易因外力塌陷,会将它上面的东西吸入并吞没。一旦人们身陷其中,往往不能自拔,同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受困者顷刻间被沙子吞噬。据研究者说,将脚从流沙中拔出来需要抬起一辆汽车的力量。如果生拉硬扯,那么人的身体就可能被强大的力量扯断。流沙的危险,并不亚于“鹅毛飘不起,芦花定底沉”的流沙河。
个人掉入河中,如果会游泳还有可能逃生,但若是陷入流沙,可真的是九死一生了。
在记 载玄奘取经真实故事的《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中,曾经写道:“莫贺延碛,长八百余里,古曰沙河。上无飞鸟,下无走兽,复无水草。”所谓“莫贺延碛”,大致在今天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最东部,是从敦煌北上到吐鲁番的必经之地。玄奘在这里,因为饥渴而产生了幻觉,竟看到“逢诸恶鬼,奇状异类绕人前后”。更糟糕的是,他在这里迷失了道路,还失手打翻了水袋。“千里之资,一朝斯罄 四顾茫然,人马俱绝。”可见,流沙河并不是一条河,与弱水也根本搭不上界。